导读:我国对生活困难的人群,有低保扶持政策。这低保一个月能那多少钱呢?是什么人都能申请低保的吗?我想什么人都能申请肯定是不行的。既然是给有困难的人群,那肯定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
2020年低保一个月多少钱?
我国不同地区低收入保障的数额是不一样的,目前很多地区都调理了低保的数额,例如安庆市城镇低保是585元/月,农村是每人380元/月。
各地低保补贴标准:
1、安徽界首市城乡低保标准
近日,安徽界首市确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440元(每人每月620元)。
2、惠州市城乡低保标准
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19年惠州全市城乡低保等标准出台。按照最新标准,惠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00元/人·月,实行城乡一体化。其中,城镇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565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430元/人·月。
3、河北衡水城乡低保标准
8月14日,河北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我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调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0.8%,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3.1%。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主要划分为三个档次如下:
第一个档次是基本档次,武邑、武强、饶阳、阜城、枣强、故城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为基本档次,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400元/年人的指导标准,略高于省定的要求。
深州、安平、景县为第二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1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68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900元/年人;
桃城区、冀州区、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为第三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2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74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300元/年人。
4、湖南城乡低保标准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和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进行调整,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不低于47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500元/月,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不低于348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3700元/年;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同幅分别由人均不低于320元/月、185元/月提高到不低于340元/月、197元/月。
5、云南城乡低保标准
日前,云南省根据有关规定,提高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61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分别比去年底增长9%、16.3%;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732元/人/月,较去年同期增长10%,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也较去年大幅提高。
2020哪些人不能享受低保?
1、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2、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3、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4、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5、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6、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7、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8、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9、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10、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020如何申请低保?
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
一、受理申请(书面申请)
凡申请“低保”救助的对象必须出具本人(家庭)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1、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须提供由失业保险机构出具的失业救济金领取情况证明;
2、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须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就业培训、推荐就业情况证明;
3、家庭成员中有退(离)休人员的,须提供由养老保险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金、退(离)休金发放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的人员,须提供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或残疾证复印件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年老体弱证明;
5、家庭成员中有固定收入的,须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的,提供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6、其他人员应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
7、离婚提供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
二、调查其他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情况。
(一) 关于申请“低保”救助家庭情况的调查。
1、听取申请人介绍自已家庭的有关情况:
(1)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和经济收入情况等。
(2)家中是否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空调、高档组合音响、移动电话、摩托车等。
(3)家中是否有金银首饰、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现金,具体数额多少?
(4)目前是否从事工作(临时工、小生意等),或自已寻找就业?是否接受过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
(5)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机会是否愿去?
(6)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若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否愿意参加居委(街道)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义务劳动。每周二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7)是否如实回答调查人员关于家庭情况的询问,如有不实,所造成后果将由你本人负责。
2、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一般二人)上门邻里走访,或用工单位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情况。
(二)填写《宁波市海曙区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财产情况调查材料》一式一份。
(三)申请对象名单上墙公布,时间3天(第一次)。
(四)填写《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1寸免冠照片1张。
(五)上报街道初审。
1、上报材料:
(1)《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备注栏要写明地址。
(2)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书、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和有关证明材料。
(3)《宁波市海曙区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财产情况调查材料》一式一份。
2、上报材料要求:
(1)上报材料不能缺项。
(2)表式上的各栏目都要如实填写齐全。
(3)社区居委会核查意见:“经查,该家庭符合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救助条件,同意上报,建议月救助——元”。
(4) 调查必须两人以上,并签章,社区居委会盖章生效。
第二阶段工作:(接街道、乡镇通知批准后)
一、参保对象签订协议书。
二、办理管理审批机关委托的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张榜公布,本社区内享受城市低保的户主、享受人数、住址、月救助金额(第二次)。
第三阶段工作
一、组织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进行公益性社区服务义务劳动。填写《社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情况登记表》。
二、努力推荐就业岗位,对无特殊原因拒绝或放弃者不能吃低保。
三、根据动态管理要求做好月走访季审,掌握家境变化情况,做好停减等工作。
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
一、受理申请(书面申请)
凡申请“低保”救助的对象必须出具本人(家庭)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1、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须提供由失业保险机构出具的失业救济金领取情况证明;
2、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须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就业培训、推荐就业情况证明;
3、家庭成员中有退(离)休人员的,须提供由养老保险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金、退(离)休金发放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的人员,须提供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或残疾证复印件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年老体弱证明;
5、家庭成员中有固定收入的,须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的,提供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6、其他人员应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
7、离婚提供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
二、调查其他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情况。
(一) 关于申请“低保”救助家庭情况的调查。
1、听取申请人介绍自已家庭的有关情况:
(1)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和经济收入情况等。
(2)家中是否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空调、高档组合音响、移动电话、摩托车等。
(3)家中是否有金银首饰、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现金,具体数额多少?
(4)目前是否从事工作(临时工、小生意等),或自已寻找就业?是否接受过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
(5)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机会是否愿去?
(6)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若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否愿意参加居委(街道)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义务劳动。每周二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7)是否如实回答调查人员关于家庭情况的询问,如有不实,所造成后果将由你本人负责。
2、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一般二人)上门邻里走访,或用工单位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情况。
(二)填写《宁波市海曙区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财产情况调查材料》一式一份。
(三)申请对象名单上墙公布,时间3天(第一次)。
(四)填写《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1寸免冠照片1张。
(五)上报街道初审。
1、上报材料:
(1)《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备注栏要写明地址。
(2)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书、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和有关证明材料。
(3)《宁波市海曙区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财产情况调查材料》一式一份。
2、上报材料要求:
(1)上报材料不能缺项。
(2)表式上的各栏目都要如实填写齐全。
(3)社区居委会核查意见:“经查,该家庭符合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救助条件,同意上报,建议月救助——元”。
(4) 调查必须两人以上,并签章,社区居委会盖章生效。
第二阶段工作:(接街道、乡镇通知批准后)
一、参保对象签订协议书。
二、办理管理审批机关委托的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张榜公布,本社区内享受城市低保的户主、享受人数、住址、月救助金额(第二次)。
第三阶段工作
一、组织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进行公益性社区服务义务劳动。填写《社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情况登记表》。
二、努力推荐就业岗位,对无特殊原因拒绝或放弃者不能吃低保。
三、根据动态管理要求做好月走访季审,掌握家境变化情况,做好停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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