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报告(采矿权)

王广举兴业研究分析师朱恒兴业研究分析师

我们在上一篇报告《煤炭矿业权价值几何》中提到煤炭矿业权一二级市场存在价差,煤炭企业采矿权价值被低估。本报告将以山西七大煤炭企业为例,将采矿权价值重估,重现煤炭企业真实的资产负债能力。

以我们在《煤炭矿业权价值几何》中的定价结果为参考,我们采用偏保守的价格策略,本报告采用采矿权价格为:焦煤20元/吨;无烟煤20元/吨;动力煤10元/吨;贫瘦煤15元/吨。

根据上述价格,我们测算出七大煤炭集团的采矿权价值增值比例分别为:同煤集团采矿权增值587%;阳煤集团采矿权增值412%;焦煤集团采矿权增值374%;潞安集团采矿权增值193%;晋能集团采矿权增值114%;山煤集团采矿权增值112%;晋煤集团采矿权增值89%。

采矿权价值重估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焦煤集团下降19.9%;阳煤集团下降16.1%;同煤集团下降15.3%;潞安集团下降9.8%;山煤集团下降9.1%;晋能集团下降8.1%;晋煤集团下降4.5%。

采矿权价值重估会降低企业利润。重估后企业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增加,每年摊销额变大,成本增加导致利润减少。以焦煤集团和同煤集团为例:同煤集团累计摊销金额将增加21.83亿;焦煤集团摊销金额将增加35.20亿元。两者利润总额均将大幅下降,甚至由正转变为负。

采矿权价值重估会增加现金流。因为利润减少节省企业所得税,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采矿权价值重估利好债券主体,利空上市公司。降低负债率、增加现金流,利好发债主体信用资质;而净利润减少则利空上市公司的股价。

采矿权 价值重估 资产负债率

无形资产可以重估吗

根据会计准则审慎性原则,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般不进行重估,只能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因为无形资产重估的公允价值需要通过活跃市场予以确定。但是现阶段我国不存在无形资产的活跃市场,并不具备进行重估的条件。

会计准则同时规定无形资产在投资、改制重组等发生产权变更时可以通过重置成本法、收益法等重新进行价值评估。发债主体违约时,或将进行债务重组或是破产清算,此时无形资产满足会计准则重估要求。

在煤炭市场不好的时候,市场可能认识到煤炭企业的违约风险,但低估了煤炭企业的清偿能力。本文将以山西七大煤企为例,将采矿权价值重估,重现煤炭企业真实的资产负债能力。

采矿权价值重估

采矿权重估价值=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可采储量*采矿权二级市场公允价格,由于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可采储量各公司并未披露,我们按照各公司披露的各矿可采储量之和为计算基数,可能和实际有一定偏差。

2.1 采矿权重估价格设定

在上一篇报告《矿业权价值几何》中,通过对300余个采矿权转让案例的分析,已经探讨出了采矿权的合理定价。以定价结果为参考,我们采用偏保守的价格策略,本报告采用采矿权价格为:焦煤20元/吨;无烟煤20元/吨;动力煤10元/吨;贫瘦煤15元/吨。

2.2 采矿权重估可采储量设定

有的公司拥有多个煤种,在计算可采储量时,我们按焦煤、无烟煤、动力煤以及贫瘦煤4个煤种分别进行计算,以实现不同煤种采矿权价值重估的公允性。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可采储量各公司并未披露,我们按照各公司披露的各矿可采储量之和为计算基数。

矿业权报告:煤企采矿权价值重估 你可能被震撼

2.3采矿权价值重估结果很震撼

从重估结果看,同煤集团采矿权价值增长最大,增值5.9倍;其次是阳煤集团增值4.1倍;焦煤集团增值3.7倍;潞安集团增值1.9倍。我们感到意外的是晋煤集团仅增值0.89倍,我们认为可能和公司披露的可采储量低有关。

矿业权报告:煤企采矿权价值重估 你可能被震撼

山西省属七大煤炭集团后备资源丰富,披露的可采储量只是一部分,如果国有煤炭集团将后备资源以一级市场价格入账,二级市场价格重估,增值将更多。

采矿权重估对资产负债率影响

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七大煤企平均资产负债率达到82.1%。过高的经营杠杆影响到债权人对于企业风险的判断,因此在发行债券时,债权人可能要求的风险补偿利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导致企业无端增加了偿债压力,企业现金流也因利息的偿付而受到限制。

矿业权报告:煤企采矿权价值重估 你可能被震撼

采矿权价值重估后,焦煤集团在七大煤企中资产负债率下降最多,资产负债率从调整前的75.0%下降到55.1%;阳煤集团下降16.1%;同煤集团下降15.3%;潞安集团下降9.8%。资产负债率下降比例最低的为晋煤集团,仅4.5%,这可能与其披露的各矿加总的可采储量较低有关。

矿业权报告:煤企采矿权价值重估 你可能被震撼

在进行采矿权价值的重估后,债权人可以正视企业的资产价值,正确评估自身需要承担的风险,稳定市场对于煤企偿债能力的信心。对于山西煤企来说,不仅有利于债券发行,对于企业拓宽其它融资渠道也是大有裨益。

采矿权重估对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影响相反

采矿权评估增值后,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下降。但利润的减少可以帮助企业节省企业所得税,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我们以同煤集团和焦煤集团为例,分析采矿权重估对企业利润以及现金流的影响。在分析过程中,我们试图通过平均摊销年限=采矿权原价/每年摊销增加额估计合理的摊销年限,但计算结果与常理相悖,因此我们选择按30年为采矿权摊销年限。

同煤集团采矿权增值654.93亿元,按照30年的平均摊销年限,同煤集团每年增加累计摊销金额21.83亿元;焦煤集团采矿权增值1055.93亿元,同样以30年进行摊销,每年累计摊销金额将增加35.20亿元。

截止至2017年9月末,两家煤企利润总额均为正,但是同煤集团净利润为-6.63亿、焦煤集团净利润为0.04亿元。累计摊销的增加会使两家企业利润总额减少,甚至由正转负,净利润亏损额也将扩大。

从现金流量的角度来看,利润总额下降将减少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本文源自兴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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