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大学生法律援助)

“这个社会上不仅是有(经济)能力的人来聘请你做律师,还有很多没有经济能力的人,他们也需要别人来给他们提供这样的法律帮助。”南京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于2001年建立,由学校法学院学生组成,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南京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向本校师生及社会各界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专业化大学生公益组织,于2001年在江苏省司法厅正式注册运行。它以热爱法律、奋发向上,充满激情和活力的在校大学生为主体,教授为学术顾问,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为实务指导。近年来,南师法援代理案件较多,不仅援助社会弱势群体,同时开展了许多向群众宣扬法制思想、为市民普及法律知识的志愿活动,得到了广泛好评。

无偿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江苏这群大学生坚持了18年

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在南师大法律援助中心有这样一段话:”当你深陷纠纷求助无门,当你囊中羞涩疲于官司,这里将是你的圣地。爱相随,法相律,南师大法援与你风雨同行。”他们每年接受数百起咨询,成功代理案件四五十起。在此过程中,一方面,法学生可以对案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给予很好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学生可以在援助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这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法律援助机构,已经是社会法律服务中很强的一股力量。

日前,在接受龙虎网采访时,曾作为律师在律所工作三年的戴程程表示,在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服务和在律所相比并没有落差,所有法律工作者都要秉承一颗公正、善良的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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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到案件最后一刻

南师法援不仅走在公益法律援助的道路上,而且坚持跟进到案件的最后一刻。在律所,案件代理到申诉判决这一步就结束了,但对南师法援来说却并不是。在案件胜诉后,他们也未曾离开当事人,仍会继续跟进直到问题解决。南师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曹金娅表示,有时法援帮助援助对象打赢了官司,但被告人耍赖不执行,致使当事人的利益受损。很多时候,案件代理到这一步便结束了,但是在南师法援,这并不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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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大诉讼法专业的研究生张敢冲就曾代理过类似的案件。他曾为一位65岁的老人代理案件,并取得胜诉。但是被告人却拒绝执行,他对老人恶语相向,并表示”你虽然胜诉了,钱我还是不给你”。对此,张敢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老人拿到了钱。后来,老人特意送了他一面锦旗,对他的坚持表示感谢。

无偿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江苏这群大学生坚持了18年

自成立以来,南师法援秉承着”法律之手,援助你我”的宗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专业的法律援助,获得颇多赞誉。”莘莘学子,法律卫士”,一面面鲜艳的锦旗是他们耕耘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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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章”的背后,是南师法援的不懈努力。接受电话、网络咨询,并在社区悬挂求助信箱,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写、案件诉讼代理……南师法援的服务方式和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十八年接力帮助弱势群体,南师法援将继续坚持”以我所学,服务社会,不求回报”,力求在法律的旅途中越走越远、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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