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

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世界特色魅力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 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1958年,为解决陕南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急需人才,汉中大学成立,1978年更名为汉中师范学院;1965年,适应三线建设战略需要,北京大学汉中分校在汉中设立,1978年北大分校撤离后,在原址建立陕西工学院;2001年,汉中师范学院与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理工学院更名为陕西理工大学。2019年,学校在陕西省内实现一批次本科招生。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8.49万平方米。现设有17个学院和2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62个本科专业,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为做好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陕西理工大学确定26个专业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共800人。

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校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考生登陆陕西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w.snut.edu.cn/zsw.htm),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考生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slgzsb@126.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陕西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电子文件名“姓名+学历学位证书.pdf)。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报备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学校在2020年7月31日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审核结果于2020年7月31日在陕西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请考生自己查看。


四、考核与录取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线上综合面试。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陕西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及复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道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培养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八、招生咨询电话

0916-2641900 2641884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w.snut.edu.cn/zsw.htm

通讯地址:

陕西理工大学东一环路1号(邮编723001)


出品:新媒体工作室

图文:新媒体工作室

编辑:陈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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