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某区的李先生收到法院退回的二十二万元的诉讼费,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原来是因为李先生此前委托的律师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纠纷当成民事案件向法院立案。在北京东方征地拆迁团接受委托后,随即,律师与法官沟通,认为法院将行政协议按民事案件处理存在不当,法院最终认可了律师的观点,并将当事人多交纳的诉讼费如数退还。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天津市合法经营了一家工厂。在过去的20多年里,在李先生的苦心经营下,工厂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多次获得政府表彰。后为配合政府环境整治工作,李先生主动关停了工厂,并与区街道办事处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忍痛将工厂拆除。在协议签订之后,政府未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李先生委托当地律师以工厂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履行协议。在立案之后,在别人的介绍下,李先生又委托北京东方律师事务所为其代理维权。
北京东方征地拆迁团第一时间成立了专案组,并向法院了解相关情况,在得知当事人为该案件交纳了二十万的诉讼费用之后,专案组律师认为存在不当,并与法院多次沟通,据理力争,以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要求法院退还多收的诉讼,法院深入了解案件情况之后,认可代理律师的观点,如数将当事人多交纳的诉讼费用退还。
接下来,北京东方律师将会进一步完善前面律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补充证据材料,以丰富的专业经验,帮助当事人维护权益。
律师提醒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项极其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纠纷,建议您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只有专业的人才能做专业的事,因此,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才能帮您用最小的代价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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