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于北京签订:
甲方: 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85650806
邮政编码: 100020
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供货清单及价格:见合同附件
合同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为:小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
本合同价款包含了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货物交付、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及保修所对应的价格,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甲方不需另行承担费用。
合同设备原厂商:合同设备的原生产厂商为 。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
交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电话:
交货方式:
对于供货清单中所列货物,乙方应当以一次性交货的方式履行合同交货义务,如确需分批交货,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认可。
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单据之日,方为设备交货日期。
乙方承担货物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费和保险费。凡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丢失,均由乙方负责并尽快向甲方补齐供缺损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当由原厂商直接向甲方发货,不得经由乙方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发货。
付款方式、期限:
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全部货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发票: 乙方应在甲方付清全款的当日内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包装:
合同设备的包装应使用强度高的木箱或纸板箱包装即原厂商包装。
乙方负责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
乙方必须在包装箱内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包装箱内应附有全套维护和操作说明手册。
货物的验收:
验收在甲方指定地点现场进行,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或者由甲方按原厂商产品标准验收。
甲方或其代表需在货物交付时在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检验到货件数和外观包装质量,包括对货物包装、品牌等进行检查,并在交货清单上进行书面签收,如果货物交货数量与本合同订货数量不符或者外包装出现破损的,甲方应当如实在交货清单上详细批注,乙方应尽快向甲方补供缺损件,以满足甲方的需要。
售后服务期内的服务与支持:
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所供货物能够享受本合同中约定的原厂商的相关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合同条款规定自行承担费用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服务期限:根据原厂商规定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自乙方发票开具之日起算。
产品维修:在售后服务期内,如果产品出现问题,乙方应当与原厂商就免费维修事宜为甲方进行协调。
技术支持:乙方技术人员对甲方提交的各类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提供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服务等多种技术支持方式。
乙方保证:
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缺陷。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乙方在接到服务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给甲方作出答复。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乙方保证对其所交付的货物具有合法的转让权,并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一旦出现第三方向甲方追索的情况,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或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之外,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交付货物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货物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迟延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并立即根据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当通过如下方式及时补救(甲方有权从以下补救方式中选择一种或者几种要求乙方履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进行补救),以使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约定:
重新提供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
补正使货物符合合同的约定;
根据实际交付货物的情况双方协商对该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价格调整;
退货并要求乙方返还货款并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依然有效。
乙方不得将原厂商向甲方所提供货物的全部或者部分进行任何替换或者变更,如果甲方发现或者证明乙方对原厂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任何替换或者变更,甲方有权要求退货,要求乙方返还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依然有效。
乙方向甲方所供货物不能享受本合同中约定的原厂商的相关服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货,要求乙方返还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依然有效。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并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货物所有权,在乙方交付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政府行为、法律、命令、指示或要求, 或因战争、罢工或其他劳工骚乱、火灾、洪水、自然灾害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并超过该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以下简称”不可抗力”)而未履行其到期义务, 该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该方在该不可抗力存续期间免于承担义务; 但如果该不可抗力持续阻碍或使该方迟延履约达到六十(60)天以上, 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终止自书面通知到达该方起立即生效。
合同效力及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合同及相关附件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任何条款之法律效力于尚未终止前,均及于双方当事人和各自的继受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所有合同条款以打印文本为准,所有手写、涂改无效。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方可有效;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期间,双方未涉诉内容应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其他: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根据中国政府现行税法规定,向甲方或乙方各自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或乙方各自负担。在本合同项下货物交付之前产生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货清单及价格表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附件:供货清单及价格
原创文章,作者:AVUVOH,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25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