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高安法检两院为这事联手行动
农民工的工资要不到,怎么办?对于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而言,因经济困难、文化水平有限,法治意识弱、诉讼能力缺乏等原因,虽然法律提供了诉讼武器,但要独立完成诉讼维权,仍然存在一些困难。
那是不是还有其他途径可以寻求支持呢?下面,跟着小编去了解这起案件。
案件概要
近日,由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况某与朱某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申请支持起诉案已在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并当庭发表起诉意见,该案是全市首例办结的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
况某是高安市某镇一名从事仿瓷行业的农民工,2019年2月包工头朱某雇佣况某等人在高安某宾馆的工地做仿瓷装修。2019年5月完工后,经结算朱某应支付况某劳动报酬12800元,但朱某未支付只出具一张欠条。
此后,况某多次要求朱某支付工钱,朱某均以各种理由拖欠,直至2021年7月2日,朱某才通过微信转账向况某支付了2000元,剩余的工钱仍未偿还。况某催讨未果,遂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申请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了解具体情况后,认为况某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决定支持起诉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法官调查发现包工头朱某的经济状况也令人堪忧,很难一次性付清况某劳动报酬的尾款,于是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促使朱某和况某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朱某对检察官和法官的理解和帮助表示感谢,也感激况某的宽容,并承诺一定会按约定期限付清所有款项。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让群众真切感受了到法律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是对“支持起诉制度”的积极践行,也是为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履职,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支持起诉制度,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报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该起追讨劳动报酬案件是司法机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更是高安市法检两院的法官和检察官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今后,高安市人民法院和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探索落实支持起诉制度,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农民工拿不到工钱怎么办?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存在劳动关系的)。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农民工被拖欠工钱,首先可找项目部协调解决;其次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工程建设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工资存在争议的,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如果持有工资欠条等,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索劳动报酬。
来源:法治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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