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留下的房产呢?
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说清楚可不容易,在生活中有太多子女因为房产继承纠纷诉至法院,最后房子没争到,亲属之间也是反目成仇。
老人去世后,子女想继承房产是需要遵循一定顺序及规则的,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对以往的继承条款有所修订,并增加了一些新内容,以下这些要点将对房产继承产生重要影响。
房产继承的顺序
首先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老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房产就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进行继承。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房产。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呢?以往继承法将继承人分为两级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现在为了防止老人去世后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使得财产充公,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成为继承人,即侄子侄女也可能继承老人留下的房产。
对遗嘱继承房产的调整
(一)新增两种遗嘱形式
民法典在原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的基础上增加了录像、打印两种新的遗嘱形式,这主要考虑到一些老年人书写困难,新增两种遗嘱形式更方便老人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二)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以前继承法规定,其他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但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于其他遗嘱形式的法律效力。这主要考虑到,老人立下公证遗嘱后,想要变更遗嘱的内容也得通过公证的方式来进行变更,麻烦不说,意外来临时老人往往来不及公证变更遗嘱内容,不能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性,如果遗嘱人立有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内容为准,从而尊重被继承人最终的意愿。
(三)新增继承宽宥制度
老人去世后,房屋等财产由子女继承原本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不排除有些子女对父母不尽孝道,甚至违背人性虐待、遗弃父母,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等,眼中只有利益而无亲情,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上述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但是民法典新增加了一项宽宥制度,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父母表示愿意宽恕子女或者事后在遗嘱中仍将子女列为继承人,则此时该子女不再丧失继承权。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规定不适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形,此类行为已经上升为刑事犯罪,不再具有被宽恕的可能。
房产继承的费用
作为子女,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要的费用成本不算高,首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仅需按产权转移缴纳一个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此外需要到公证处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登记费和公证费,完成房屋的继承过户。
关于公证的收费标准,具体可以查看当地省级司法厅发布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办理继承公证事项,一般以继承的财产价值为基数分段核算,按比例收费;房屋登记费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属于小费用。
因此房产继承过户的费用要比买卖、赠与的费用成本小得多,但这种继承方式通常适用于直系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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