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遇到劳动争议想要申请劳动仲裁时,都知道想办法去收集证据,但在应对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却搞不定一些相关的定义,从而表述不准确甚至错误,从而忽视了细节问题,导致自己被动,而公司就会在背后偷偷笑,认为你不懂,认为可以继续忽悠套路你。所以我们一定要搞清楚以下这24个劳动仲裁专业术语的定义,分别从劳动仲裁流程和劳动仲裁文书两个方面来说。
劳动仲裁流程中的专业术语定义
一、申请人
大部分时候指的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谁申请了劳动仲裁,谁就是申请人。有时候工会也可以作为申请人帮助我们申请劳动仲裁,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另外公司也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
二、被申请人
对于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来说,被申请人就是指的公司。
三、共同被申请人
通常用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来区分,可能要共同承担劳动仲裁的责任,比如涉及总公司和子公司、不合法劳务派遣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工作公司等,在没办法确认具体劳动关系主体时,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四、第三人
指的是与劳动仲裁案件的裁决有利害关系,但可能无需承担责任后果的。比如合法的劳务派遣工,与派遣公司发生劳动争议,那么实际工作所在公司可能就会成为第三人。
五、仲裁代理人
对员工来说通常指的是律师,或者经批准的自己的亲属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庭审。
六、答辩
在员工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被受理后,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对仲裁申请进行承认或反驳,公司可以选择口头答辩,也可以选择书面答辩。
七、反申请
有些公司会在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的答辩期限内,主动对员工提出劳动仲裁,等于喜欢折腾的公司,一般会这样做。
八、证据
这个我们都知道,按照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九、举证
也就是申请人或被申请人,针对各自的主张,或者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而向劳动仲裁委提供证据的行为。
十、质证
在庭审时候,一方对另一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是否有证明力、证明力大小进行辩论的行为。
十一、裁决
劳动仲裁的最终结果叫做裁决,而不是叫判决,只有起诉到法院才叫判决。
十二、终局裁决
劳动仲裁中,有一些情况属于终局裁决,比如涉及的工资、经济补偿的金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那么公司就无法起诉到一审法院、上诉到二审法院,只能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对于终局裁决,员工方仍然有继续起诉的权利。
十三、非终局裁决
对于这种,双方只需要不服裁决结果,都可以起诉到一审法院。
十四、缺席裁决
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在收到开庭通知后故意不参加开庭,并不影响开庭的进行,劳动仲裁委可以在公司缺席的情况下直接审理。
十五、撤回仲裁申请
在劳动仲裁被受理后,在仲裁结果出来前,申请人申请撤回劳动仲裁的行为。没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主动撤回,一般撤回后,再次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予受理,但可以继续起诉到法院。
十六、送达
指劳动仲裁委将相关文书送达交给当事人的行为,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张贴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通常在公司故意玩消失时,可能会用到留置张贴送达和公告送达,这两种是比较浪费时间的。
十七、 庭审
就是我们所说的开庭,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劳动仲裁案件进行审理。
十八、回避
因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我们可以提出,由劳动仲裁委决定,最终可以要求跟进该案件的仲裁员或记录人员回避该案件,这种我们遇上的也少。
劳动仲裁文书中的专业术语定义
一、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劳动仲裁委告知申请人申请的劳动仲裁已正式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文书。如果出具的是不予受理通知书,那么我们就可以立即起诉到法院。
二、调解书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委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致,那么由劳动仲裁委制作的调解书,上面包括仲裁申请的内容、调解结果,以及双方签字、劳动仲裁委盖章。
三、开庭通知书
一般在受理通知书出来后一段时间内,会向双方送达开庭通知书。当然在有些城市,受理通知书或开庭通知书会同时出具。
四、举证通知书
一般在出具受理通知书时,会给申请人举证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而对于被申请人,一般在开庭通知书送达后,会同时给被申请人一个举证通知书,被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给劳动仲裁委。
五、庭审笔录
简单地说,就是庭审整个过程的文字记录,双方提交了哪些证据,员工说了什么,公司说了什么,仲裁员说了什么,都会记录下来,并且在庭审结束后,会让双方签字确认。我们在签字时一定要看仔细了,不要嫌多就懒得看。
六、 裁决书
这就是我们劳动仲裁的结果,上面包括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等,在庭审结束后不会立即出裁决书,而是要等几天。
总的来说,我们如果搞清楚这些专业术语定义,不至于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盲目,即便在和公司协商时,也能够很清楚的搞清楚必要的环节和细节,避免被公司忽悠和套路。
原创文章,作者:IFPKEZ,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23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