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房屋事故(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导读】:对于大家来讲,民事责任这个词应该已经不是很陌生了,只要造成了民事侵权,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对于具体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责任还是比较模糊的。那么,发生房屋事故,房屋使用人、行为人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一、发生房屋事故,房屋使用人、行为人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1989年11月21日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2004年7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发生房屋事故,房屋使用人、行为人在这些情况下要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发生房屋事故,房屋使用人、行为人在这些情况下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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