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手房买卖、遗赠、夫妻过户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费用标准是多少?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叫哪些税?小编为你带来重庆二手房过户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重庆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普通商品房: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的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普通商品房:
1、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网上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5、限购期间家庭购房条件证明;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平面图。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1、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网上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5、限购期间家庭购房条件证明;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平面图;
8、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9、缴纳土地收益证明。
办理流程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以到各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咨询服务台领取格式化合同文本,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交付时间,并立约下定金。如果需要按揭的,买卖双方需要到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按揭业务。
第三步,买卖双方便需携带申报资料(房地产证、标准的房屋买卖合同等)共同来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填写申请表,在财税窗口进行价格核定之后,交易双方需要把所有申报资料交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相关办事窗口,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有效的书面委托书,实施实名登记制前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卖方夫妻双方到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转让的房产已设立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受让人已经知晓的书面证明文件。
交易资料及身份通过核定之后,便可拿到受理单。然后,凭受理单缴纳相关税费,拿“完税契证”。
最后凭完税契证和受理单,申请人便可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领取房地产权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大致如下:
1、 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为1.5% 和1%。
普通住宅征收比率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具体征收比率:9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首套1%、二套3%);90至140平普通住宅(首套1.5%、二套3%);别墅等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4%)。
2、 营业税:税率为5.5%。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3、 印花税
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承担。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5、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此类税种的征收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3%、1%分别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重庆二手房税费怎么算?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二手房交易税费总和计算方法
1、证过5年 + 面积小于140平的房产
1.5-2%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2、证过5年 + 面积大于140平的房产
3-4%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差额)+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3、证未过5年 + 面积小于140平的房产
2%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4、证未过5年 + 面积大于140平的房产
4%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5、房改房二手房过户费
2%契税+0.1%印花税+1%土地收益金+80元登记服务费+3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重庆二手房过户费由谁缴纳?
房产过户费用之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300元。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权届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
房产过户费用之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4、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重庆二手房遗赠过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1、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
步骤一: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步骤二: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步骤三: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办理地点
同上
办理时限及费用
从收件到移送产权产籍管理中心20个工作日
交易税费:
1、营业税(继承人):(计税价格-原登记价)/计税价格的5%;房产证超过5年免征。
2、城市建设维护税(继承人):营业税的7%;
3、教育费附加(继承人):营业税的3%;
4、印花税:继承人=计税价格的0.05%;
5、土地增值税(继承人):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或非盈利的社会团体之间继承房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屋交易手续费: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继承人):80元;
3、房产证贴花(继承人):5元/本;
4、测绘费(继承人):每平方米1.36元。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测绘章的需要测绘。
5、评估费(继承人):评估额的0.5%;
6、继承权公证费(继承人):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重庆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2)夫妻结婚前个人独有的房产,婚后约定转为夫妻共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一)婚前财产婚后约定房产共有所有权转移登记:
1、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5、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原件;
6、房屋平面图。
温馨提示: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西安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二)夫妻离婚共有房地产约定个人独有所有权转移登记:
1、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离婚证及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5、房屋平面图;
6、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
步骤一: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步骤二: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步骤三: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办理地点
同上
办理时限及费用
从收件到移送产权产籍管理中心20个工作日
房屋交易手续费: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受让人):80元;
2、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权利人每平方米6元,受让人每平方米6元;
3、房产证贴花(受让人):5元/本;
4、测绘费(受让人):每平方米1.36元。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测绘章的需要测绘。
重庆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的,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1、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
步骤一:购房人看房,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
步骤二: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步骤三: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步骤四: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办理地点
同上
办理时限及费用
从收件到移送产权产籍管理中心10个工作日。
交易税费:
1、营业税(赠与人):(计税价格-原登记价)/计税价格的5%;
2、城市建设维护税(赠与人):营业税的7%;
3、教育费附加(赠与人):营业税的3%;
4、印花税:赠与人=计税价格的0.05%,受赠人=计税价格的0.05%
5、个人所得税(赠与人):计税价格减去房地产原价、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余额的20%;
6、契 税(赠与人):计税价格的(1%、1.5%或3%)
7、土地增值税(赠与人):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房屋交易手续费: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受赠人):80元;
2、房地产交易手续费:赠与人每平方米3元,受赠人每平方米3元;
3、房产证贴花(受赠人):5元/本;
4、测绘费(受赠人):每平方米1.36元。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测绘章的需要测绘;
5、评估费(受赠人):评估额的0.5%;
6、赠与公证费(受赠人):计税价格的2%(最低收取200元)。
以下五种情况可以免征二手房个税:
1、 满五唯一免征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来,满五唯一住宅免征个税,满五是指从出产证日期到交易日期满五年。唯一,是指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有且只有一套房产。
2、 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
将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将房产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视同买卖,个税正常缴纳(满五唯一免征)
3、 离婚析产所得房产免征
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继承所得房产免征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继承所得的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5、 受赠所得房产再出售满五唯一免征
受赠所得房产再出售,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受赠所得房产,满五不唯一或者家庭唯一住房但未满五年,按照房屋全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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