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非法运输爆炸物罪)

奇葩!男子购买爆炸物后,多次栽赃他人并向公安局举报,获取奖励逾八万,法院:没收奖金,判十三年

据裁判文书网,刘某甲于2012年从神秘男子手中非法购得千余枚电雷管及数包炸药用于采矿。之后,刘某甲将爆炸物埋藏他人居处,并向当地公安局举报他人非法储存爆炸物,以获得奖励,先后五次如法炮制,共计取得奖金85000元。

今年5月21日,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奖金,上缴国库。

【大量囤积爆炸物】

刘某甲于2012年某日,自一“闫姓”男子(真实身份不详)手中非法购买1000余枚电雷管、6包炸药用于采矿,后将使用剩余的890余枚电雷管及2包炸药(5.4千克)储存在村子附近一废旧水缸中。

之后,刘某甲萌生陷害并举报他人非法储存爆炸物,以获取举报奖励的想法,先后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27日,捏造李某等人非法储存爆炸物的事实后,向公安机关提供案件线索。

【五次陷害他人】

2019年9月初,刘某甲从自己非法储存的爆炸物中取出171枚电雷管,装入轮胎内胎中。当晚22时许,刘某甲将装有电雷管的轮胎内胎藏匿于李某家院内,后向当地公安局危爆大队举报李某非法存储电雷管。

2019年9月11日15时许,危爆大队在李某家院内查获电雷管。李某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刘某甲得到危爆大队25000元奖励。

2019年11月初,刘某甲取出18棒乳化炸药装入编织袋,当晚22时许,将装有炸药的编织袋藏匿于张某家后,又向公安局危爆大队举报。危爆大队于2019年11月11日在张某家房顶太阳能热水器西北侧查获乳化炸药。第二天,张某被刑事拘留,后刘某甲得到危爆大队15000元奖励。

刘某甲以类似方法共计栽赃五人,共获得危爆大队85000元奖励。

【认罪认罚】

2020年12月6日,刘某甲因涉嫌犯诬告陷害罪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看守所。

2021年5月21日,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刘某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诬告陷害罪。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储存的炸药无雷管感度,为失效炸药,建议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认可公诉机关意见,分别判决刘某甲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获刑十一年;犯诬告陷害罪,获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刘某甲违法所得85000元,被予以追缴。

来源:武汉晨报 记者 刘萌

编辑:张恒 李英旋

原创文章,作者:TODZX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20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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