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农村住的人,会发现一个现象,就是有个别人把自己家农耕田给卖了,卖给了别人盖房子居住。
这其实是存在于农村的一个顽固问题,但它的形成是有原因的。一个最大的原因是,有一些人随着家庭人口增多,家里地方不够住了,所以想盖新房,但是他没有宅基地。怎么办呢?他就找一些靠近村子的农耕田,是谁家的找谁,商量着花钱买下来。
多数人是不会同意的,但个例总是有的,有些人可能急需用钱,于是就同意了。两者不经过村委会,自行决定了买卖,并且还在上面盖起了房子。
这两者皆不合法,耕地是只有承包权,因为所有权在村集体,所以个人是不能买卖的,可以合法在本村之内流转,但流转后的耕田仍然用在农业上,这样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在农耕田上建房,这房子属于违建,是根本无法确权的,多数在盖的时候就已经被拆除了。
有人可能是真不解,有人会装做不解,说分给自己的农耕田,自己不能作主卖掉吗?既然人家是花钱买的,或者是种庄稼,或者是盖房子不是人家的自由吗?为什么不可以呢?
首先,这个买卖就是不合法的,前提就是错误的,后面的更是错上加错。就跟人穿衣服扣扣子似的,最开始上面的就扣错了,后面的自然也是错误的。
我们今天就说一下私卖耕地和在耕地上建房为什么不合法,先说私卖耕地。
Ⅰ:耕地是承包权而不是所有权
很多人的想象中,觉得农村的田地是村里分给自己的,那么就属于自己了,自己想在上面盖房子也可以,自己想卖了也可以。
其实这只是想当然,这两者都是不可以的。
也就是说,村里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村集体是发包方,而农户是承包方。农户承包后获得了农耕田的使用权,注意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也就是说,承包户承包后,有一片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没有所有权,并不是你自己的,既然不是你自己的,你怎么能随便买卖或者是盖房子呢?因为这片土地的性质就是农耕田,是不允许盖房子的。
在《土地承包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所以,个人是没有私自买卖农耕田权力的。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私自买卖和全法流转是不一样的,私自买卖是禁止的,合法流转是鼓励的。
可能有人会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直白点说,就是流转和买断的区别。
我们来举个例子,比如小王在城里落户了,他在城里买了房子,但他在老家农村还有农耕田,他本人在城里也有工作。他觉得自己虽然有农耕田,但是自己因为在城里有工作,所以也无法回去去种,正好有人说一亩地给一万块钱,不如卖了吧?
这就叫买断,叫私自买卖,因为你只是承包方,你是不能卖的。你可以在本村以内合法流转,比如说某人要建个家庭农场,小王可以把自己不种的农耕田流转给他,一亩地一年一千块钱这样的形式,这才是合法的。
而当小王把土地流转给办家庭农场的人后,这些土地的承包方式并没有发生变化,发包方仍然是村集体,办家庭农场的人只是取得了小王农耕田在承包期内的经营权。
也就是说,转包给本村的人,流转给他们是可以的,采取一亩地一年多少钱的方式,这样都是可以的。但卖给了对方,这是不合法的,这是得不到承认的,因为地属于村集体,当村集体要重新调配土地时,会统一收回来再按每家每户的人口承包下去。
这时候有人说当年小王把地卖给我了,所以这是我的,我买断了。这根本不会得到承认,因为小王没有这个权力。
所以,我们首先要明白的一条就是,个人不能私自买卖自己的承包地,因为所有权是在村集体,并不是个人手里。
Ⅱ:农耕田上不允许建房
且不说用来建房的农耕田是私自买卖得来的,就算是自己的承包地,也是不能在上面建房子的。
这些年,农村的农耕田是在逐年减少的,原因是多样的,抛荒这类的就不说了,很多都是占地建房,一些人建房子时不想在老宅基地上建了,有些人是想要一片新的宅基地,于是就在靠近村边的农田里建房居住。
一家如此,好几家如此,慢慢地,村边的农田上都成了房子,农耕田自然也就减少了。而与此同时,一些老宅基地却被大量空置。比如说有人盖到新地方上了,于是老宅基地就扔下了。
这些老宅基地原本是在村里,甚至有的是在胡同时,无法恢复成农耕田,兑给别人又困难,所以就出现了一片一片空置的老宅基地。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农耕田的大量减少,一方面是老宅基地的大量空置,这造成了巨大的土地浪费。保护耕地可以说是一直在推行的,在耕地上建房是其中最大的原因之一。
私自在农耕田上建的房屋,是得不到承认的,也无法确权,当地会让拆除。我们要清楚的是,当跟村集体达成土地承包意愿后,我们所承包的农耕田是不能改变其原本用途的,也不能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这样村集体是可以收回承包权的。
所以,不管是买的别人农耕田还是自己承包的农耕田,上面建房子居住都是属于违建。
当两人就其中一个所承包的农耕田达成买卖时,这一切都是无效的,就卖的一方来说,当地有关部门可以收回他卖地所得。就买的一方来说,当地有关部门可以拆除其在耕地上建的房子以及其它设施。
总结下来的话,就是不管是卖还是买双方都是不合法的。而在农田上建房居住同样不合法,属于违建,是会被拆除的。
Ⅲ:黑嫂也一直在农村居住,明白有些人为了能在一片新的宅基地上盖房子付出了很多。这其中都是各有苦衷和难处。但是,这并不是我们私自买卖和违建的理由,这是有统一规划的。
当我们所有的农耕田都变成房子后,我们种什么?对于我们当地的环境也是会是巨大的破坏。那有人会说,我实在没地方盖,我家里人口多,住不下了,我怎么办?这个是有具体规定的,在符合分户条件下,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下,由当地部门进行协调,保证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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