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和离职篇:
1.辞职不需要批准,只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即可。
2.辞职不可撤回,除非用人单位同意。
3.入职一个月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要注意仲裁时效。
4.补签劳动合同和倒签劳动合同存在本质区别,倒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则不用。
5.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剔除加班费。
6.所谓的涉密脱密期一般没有依据,但是符合《保密法》的除外。
二、合同解除和补偿金篇:
1.随意调岗,随意降薪,都是违法,一定要明确表明不同愿!
2.末尾淘汰违法。
3.试用期内也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必须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4.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可以随时单方离职,并且可以主张N的经济补偿金。
5.企业所说的裁员,都不是法定意义上的裁员,抗住不走有可能得到更高的赔偿金。
6.最终以员工签字协商解除的离职,都必须要征得员工同意,也就是你可以提出更高的赔偿金要求。
7.第一次合同到期,企业选择终止,需要支付N的经济补偿金。
8.二次合同到期,企业终止,需要支付2N(上海除外)
9.不胜任工作解除要支付N,而且如果你提起仲裁,公司还可能要支付2N。
10.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税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是基本工资,也不是税后工资。
11.没有2N+1的法定标准,如果你拿到了这个标准,那是协商解除的结果。
三、违约金篇: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大多数是无效的,只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和专项培训服务期违约金。
2.北京户口约定的违约金也是无效,但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四、社保篇:
1.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劳动仲裁是不受理的,只能走行政投诉。
2.社保和公积金应当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当月实际工资缴纳。
3.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可以拿N。
4.以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解除拿不到N。
5.自愿放弃社保无效。
6.自愿放弃社保后,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拿不到N。
7.自愿放弃社保后,仍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五、工资及加班费篇:
1.工资遇到节假日应当提前发放。
2.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是四倍工资!
3.加班费,工作日是1.5倍,休息日为调休的是2倍。
4.公司不付加班费,员工要保留加班证据,否则员工很可能败诉。
5.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应当包含奖金、津贴、补贴。
六、年休假篇:
1.年休假未休完的,企业需要支付三倍工资。
2.工龄不满十年的,法定年休假为5天,不满一年的没有年休假。
3.新入职员工且之前有工龄的,当年度应当享受年休假具体计算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小数点四舍五不入。
4.离职时当年度应享受年休假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小数点四舍五不入。
5.应休未休年休假三倍工资的计算公式:月工资(剔除加班工资)/21.75×3×应享受年休假天数,
6.享受寒暑假且寒暑假天数大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年休假。
7.长期病假(至少2个月以上,工龄长短不同而定)的,不享受年休假。
8.年休假原则上当年度休完,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跨年度休息。
七、竞业限制篇:
1.竞业限制在劳动合同期内也有效。
2.企业有权在离职前决定不启动竞业限制。
3.如果你准备跳槽到竞业公司,你可以离职前给企业一种错觉(注意尺度),让企业不启动竞业限制。
4.竞业限制启动后,必须要遵守,否则巨额违约金是要承担的。
5.企业如果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仲裁要求企业支付。
6.超过三个月不支付的,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
7.竞业限制最长只能两年,超过两年的都是扯淡。
8.瞒天过海的方式违反竞业限制(如与第三方公司签合同缴社保,但是实际去竞争公司上班),仍然会被认定为竞业限制。
9.在职期间的股权激励可能会被认定为离职后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10.公司有权在你离职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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