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留言诉苦”父母在年轻的时候,因为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所以在生下我的时候,就被计划生育的人员强制要求做了绝育手术,然后又给父母发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因为自己大学的时候,就到广州读书,毕业后,因为自己的专业是计算机类的, 在家乡实在找不到对口的工作,所以只能待在广州了,可现在父母都已年过60,看着老人身体不好,但是单位不给请假,所以一年之中除了春节的时候,其他时间都没条件去陪护,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当看到这位网友的留言,其实这种问题,现在正在困扰着很多北漂、上漂等等在外工作的朋友,因为一线城市房价高的离谱,对于购房后把父母接过来这种想法遥不可及,而父母日渐年迈后,多多少少都会出现一些身体问题,很多父母为了不让在外工作的儿女担心,甚至有身体问题,都会瞒着子女,生怕他们在外面担心,自己偷偷的去住院治疗。
其实,国家对于这种情况,早已经都公布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独生子女都会有假期,个别省份,甚至不要求是独生子女,同样可以享受对父母的护理假,例如广州在2018年2月1日就开始实施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中明确约定,在广州工作的,只要父母年满60周岁,每年都是可以享有15天的护理假的。
截至2019年3月22日,已至少有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重庆、四川、河北、河南、宁夏、内蒙古、山西等12省份,以及淮安、广州等2市出台了与”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
根据《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不超过15天,且在此期间工资照发,也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如果这位网友觉得15天太短,那么还可以加上自己的年假,工龄超过1年的,每年都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年假,而工龄如果超过20年,则每年的年假就有15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如果觉得上述两个假期合计最长30日的带薪假期还不够,那么还有一个探亲假,最长每年探亲假可以打到20天,而且这个假期也是带薪的,还可以报销来回路费!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探亲假期:
(一)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那么综合上述3个假期,其实理论最长一年的休假假期就可以享有50天的假期,而且还全部带薪,且报销来回路费,父母含辛茹苦养大子女确实不容易,所以每年也应该充分利用这些假期,回家多陪陪在老家的父母,以报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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