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完本文,需要对你有所帮助!
1 税费种类
有限公司的税费大致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等,其中前面四种税费是绝大多数有限公司都会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并交纳的。
2 增值税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简单点说就是: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但中国存在大量中小微企业,而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客观依据是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500万的标准,主观依据是企业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选择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按照常规方式进行计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销售额进行固定税率的简易征收。一般纳税人一般按照月底进行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要求外都按照季度进行申报税。
2.1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9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0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1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2021年,国税总局未对是否进一步按照减按1%征收明确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但根据税盘服务商航天和百旺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解读
按照最新的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有15万的免税额度,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绝大部分都是季度申报增值税,因此大家习惯称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有45万的免税额度。
免税额度一个季度为45万(包含本数),意思是不含税销售额为45万,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1%含税价为454500元。
免税额度指的是在免税范围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额度,通过税局代开或者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免税范围内,同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销售额会占用45万的额度。简单点说就是:
普通发票销售额≤45万,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普通发票销售额+专用发票销售额≤45万时,普通发票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普通发票销售额+专用发票销售额>45万时,不再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2.3 增值税计算实例
例 1:A公司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销售化工产品,核定税率为13%,当月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取得供应商进项发票为含税金额80万(税率13%),采购技术服务为含税金额10万(税率为6%)。
增值税计算方式如下:
销项税额=1000000/1.13*0.13=115044.25元
进项税额=800000/1.13*0.13+10/1.06*0.06=92035.40+5660.38=97695.78元
假设A公司账上无留抵税额(留抵税额:公司历史累计增值税申报表上进项税与销项税额的差值),则当期应纳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15044.25-97695.78=17348.47元。
例2 :B公司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主营业务为销售化工产品,征收率为3%(由于国家对小微企业扶持增值税征收率降低至1%,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当期含税销售额为40万,其中20万为开具的普通发票,20万为通过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最新的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有15万的免税额度,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绝大部分都是季度申报增值税,因此大家习惯称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有45万的免税额度,免税额度一个季度为45万(包含本数)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额度,通过税局代开或者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免税范围内,同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销售额会占用45万的额度。简单点说就是:
普通发票销售额≤45万,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普通发票销售额+专用发票销售额≤45万时,普通发票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普通发票销售额+专用发票销售额>45万时,不再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实例中B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45万,满足此条件方可享受普通增值税发票免税优惠,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享受免税政策。
则当期应纳增值税为:200000/1.01*0.01=1980.20元
2 .4 增值税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税的产生依据是企业当期需要缴纳增值税,一般包含: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税率如下:
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在市区7%;在县城、镇5%;非市区、县城和镇的1%)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以上述A/B企业为例,A企业当月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为:
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17348.47*7%=1214.39元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17348.47*3%=520.45元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17348.47*2%=346.97元
增值税附加税合计: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1214.39+520.45+346.97=2081.81元
B企业当月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为:
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1980.20*7%*50%=69.31元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1980.20*3%*50%=29.70元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1980.20*2%*50%=19.80元
增值税附加税合计: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69.31+29.70+19.80=118.81元
3 企业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非居民企业为20%。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年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即减半政策)。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就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从25%减少到15%。
将以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总结如下所示:
实例1 某小微企业2020年全年利润为160万,账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利润-以前年度亏损 )为160万,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
100*5%+(160-100)*10%=11万元
实例2 某小微企业2020年全年利润为160万,账上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60万,应纳税所得额为160-60=100万,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
100*5%=5万元
企业所得税在实际的账务处理较增值税复杂很多,涉及到多项成本列支,同时有很多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扶持,这是对于财务人员在实际账务处理中的重点和难点。税务筹划主要也是对所得税进行筹划。
4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包含种类较多,一般企业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有: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1综合所得税个税税率表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主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于有限公司,因此这里不展开赘述。
4.2 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所得
4.2.1股息红利
对于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自然人从非上市公司获得股息、红利需按照实际所得缴纳分红税20%,扣缴义务人为个人。法人单位或者其他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公司获取股息红利通常是免税的对于上市公司,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2.2 财产租赁、转让
个人财产租赁区别于不动产租赁(住房租赁),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时,统一按照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动产租赁一般增值税是1%,多个省市在财政部的指导政策下,实行了个人住房所得税租赁核定征收,按照0.5%的实际税率进行征收。(这也是国家为了减少租房的成本)财产转让,财产转让按照实际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常见的财产转让,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需按照股转收益(股转收入与持有成本的差值)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企业需经会计核算,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时,才需要缴纳所得税。
希望各位企业主、财务人在经营企业时注重企业自身涉税风险,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同时最大化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顺祝各位工作顺利!
如您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随时留言、并关注企巴兔服务平台专栏,企巴兔将一如既往为小伙伴们提供企业财税知识。
以上为企巴兔服务平台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原创文章,作者:CSRBQY,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18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