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4年我国放开了实行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容许生育二孩,就有很多的父母要了二孩。之前我国为了奖励独生子女的父母,制定相关的待遇政策,现在就有很多人问我,以前享受了独生子女的待遇,现在要了二孩,还能不能继续享受?要是不能继续享受的话以前领取的要不要退回去?我咨询了相关单位及具体政策,现在整理后分享给大家。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们国家对执行这一政策的父母的奖励,当父母领取到手独生子女证后,就要可以享受单位每月发放的5-10元补贴,发放时间从孩子出生到14周岁为止。退休以后又可以享受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不同的地方标准不一样,大概在5-10元之间。也有一次性发放的,具体你就要到当地的卫计委咨询。
国家在2014年放开了独生子女政策,容许生育二孩,那么以前享受的待遇还能不能继续享受呢?如果不能享受以前的要不要退回去呢?
根据2014年1月国家卫计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单独夫妇要求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政策,以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再退回。”
从以上就可以看出国家只是要求不在发放独生子女的奖励待遇,以前的并不要求退回。希望我的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关注我的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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