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说民法典008(公平原则)

·学学民法典·[心]·遇事不犯难·


民法六大原则之三——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民法的第三大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是当事人的行为准则,也是司法裁判的基本准则。

2、公平原则有以下四方面的含义:

第一,在设立民事行为时,机会平等,行为公平,应当遵从公平原则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在履行民事行为时,应当受到公平的对待,平等主体的任何一方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

第三,在各方利益关系上,应当均衡分配利益,合理分担义务、履行责任。均衡分配,不是说平均哦,该多多,该少少,做到公平合理。

第四,公平合理裁判。不仅仅要求当事人之间公平,更要求司法机关在裁判、执法时,也应当遵从公平的原则,合理裁判,解决民事纠纷。


简说民法典008——公平原则

用抖音扫码或搜索“funengchuangxing”看视频简说哦~

~~~~~~~~~~~~~END~~~~~~~~~~~~~

学习讨论法律法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勿上纲上线 忌以点盖全

原创文章,作者:BFXQSV,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16057.html

(0)
BFXQSV的头像BFXQSV
上一篇 2024-12-17 21:56:03
下一篇 2024-12-17 21:56:0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