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公司HR部门召开员工答疑会,在会上有几个同事跟HR吵了起来。具体是怎么回事呢?起因是公司的年休假制度。
目前我们公司是按照入职时间来系统自动分配年休假天数,当年的年休假可以延迟到第二年3月31号,过期不休则作废。
有几位同事对公司这种操作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公司不按劳动法执行。HR部门说不能提前预支,透支的时间要按照事假处理,几位同事觉得公司这样做违法。
最后HR部门表示如果要预支年休假可以申请,有问题他们也会帮忙向公司反馈,答疑会这才草草结束,有一些尴尬。
很多人都知道年休假,也大概会知道自己有多少天年休假,我简单查询了一下,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是这么规定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对应的年休假天数,但是并没有详细规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因此就会存在这么几个疑问:
怎么证明工作年限?年假什么时候休完?能否跨年休年假?能否累积到下一个年度?
经过查阅资料得知,每个地方和城市的年休假规定有稍许不同,但以下基本是一致的:年休假一般是不可以跨年的,要求是在一个年度之内休完,不能累积到下一个年度。
在休假截止日的问题上,很多公司为了体现人性化,允许年休假延迟到下年度3月底之前休完,过期不休有的公司可以折算工资,有的则不可以。在工作年限证明的问题上,大部分公司会要求员工提供累计社保缴费证明,少数公司只要求第一份社保缴费证明,少数公司则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另外,我也咨询了12333热线,工作年限证明除了社保缴费记录之外,还可以用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来替代。
总而言之,我们一定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公司的年休假制度,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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