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再干这八件事儿就是犯罪,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11正式生效,
这些新增罪名您必须了解一下,
以免稀里糊涂犯了罪,坐了牢,
第一刑责,年龄下调,
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也将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
护力度,
男老师与未成年女学生养父与养女发生关系的等,
将构成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罪,
第三,将高空抛物抢夺方向盘,
这些危险行为明确规定入罪,
第四,冒名顶替大学入学资格,
公务员录用资格等将构成犯罪,
第五,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
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将被判刑坐牢,
第六,严惩金融乱象,
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
催收高利放贷等非法债务,
规定为犯罪
第七,加大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
保护增设商业间谍罪
第八,加强疫情防控,拒绝执行,
县级以上政府等提出的防控措施将构成犯罪,以上就是这八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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