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市(州)司法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服务宗旨,不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法治类信息在服务重大决策、指导推动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强用好“青海普法”新媒体矩阵,推动形成全民守法普法新格局,切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普法依法治理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主要包括各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及解读、法律问答、案例(形式不限)、办事指南、法律常识、便民措施、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内容;法律文书范本模版、通知公告等法律格式文本;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H5、歌曲、音乐等法治类音视频作品;法治书画、摄影、剪纸、海报画报、法治类工艺美术品等法治文化作品;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动态信息,法治建设工作经验、亮点及先进典型事迹等法治类信息。
二、报送要求及方式
(一)收集报送。除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便民措施、法律文书范本模版、法治建设工作经验、亮点及先进典型事迹等及时收集报送外,法律问答、案例、法律常识、普法宣传信息等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数量不少于5条(篇),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作品每年报送应不少于1部,书画、摄影、剪纸、海报画报、工艺美术品等法治文化作品应在本单位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
(二)报送方式。除法治类工艺美术品等需报送原件或复制品外,其他原则上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无法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的可报送书面材料或作品、复制品等。省司法厅采取适当方式编辑整理或以摄影摄像等方式处理后在相关平台推送、展播或宣传推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运用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成果,是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实践,也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延伸至基层的有效形式,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权力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筛选和报送工作,确保数据报送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形成常态机制。报送情况将作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内容,纳入“八五”普法年度考核和法治督察内容,并适时通报。
(二)推广应用,扩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将推广运用关注“青海普法”两微一端及各新媒体账号作为推进法治青海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广泛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农民、居民、社会各界人士、一切有接受能力的普法对象关注运用“青海普法”两微一端,增强普法针对性,提升普法实效性和影响力。
(三)及时报送,保证质量。各地各部门在保证报送数量的前提下,应安排专人认真审核把关报送信息的质量,切实把好信息报送的政策关、数据关、文字关、质量关。各地各部门对产生的普法信息在自有网站和新媒体推送的同时应向“青海普法”同步推送,以达到“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网络”的要求。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青海普法网”及“青海普法”微信等新媒体提出设置专业内容版块的建议并提供相应服务数据。
为便于工作沟通,请联络员及时加入微信“青海普法信息报送群”。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青海省司法厅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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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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