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陪大肚子朋友去产检,医院孕妇特别多,排队排了好久,B超都排到下午了。朋友着急的问医生能不能帮帮忙,下午还要回公司上班呢,医生说:“你这是正常产检,单位不是有产检假吗?”朋友说:“公司产检假只给半天时间。”旁边排队的孕妇听到表示不平:“国家规定产检假就是1天啊,你们公司怎么才给半天,违反劳动法的。”
下午朋友产检完回公司,为这个事情咨询HR,HR明确表示,劳动法并没有规定产检假是1天,一般产检假默认上午半天,下午算缺勤。
产检假国家到底规定是几天?
2012年4月18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翻译过来就是:怀孕女员工,在正常上班的工作日去医院产检,不算做请假,应计入工作薪酬时间内,公司不能算做病假、事假、迟到、缺勤或旷工,不能扣工资。
一般产检假是怎么安排的?
按照医院产检时间表,女职工怀孕以后,享有带薪产检假,根据怀孕周数不同,每个月产检假时间也不一样。大致如下:
怀孕32周以前,每个月一次产检假;
32周-36周,即怀孕第8个月,有2次产检假;
36周以上,每周产检一次。其中最后2周的产检假算入预产假内。
产检假到底是一天还是半天
虽然医院有孕期产检时间表,国家也规定产检时间记入工作时间内,但到底是1天还是半天并没有白纸黑字明文规定。
有的人产检半天就结束了,下午可以去上班;有的人遇到医院人多,可能就是要产检到下午。本着基本人性化的原则,公司不能认为你产检只需要半天时间,所以就给你半天假啊。这种行为,即使不能说违法劳动法,也是够不人性化的了。
除了产检假,还有产假和哺乳假
产假:98天产假,如果是晚育,再加30天,也就是128天产假。难产或者多胞胎再加15天。
哺乳假:妈妈产假结束后,到宝宝1周岁之前,每天都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1小时的哺乳假,可以根据妈妈的实际情况来安排,不一定非要是中午回家喂奶,可以早上晚到公司1小时,或者下班提前1小时,等等。人性化的公司,也可以将每天1小时累积成天数来休,只需要在哺乳期休完就可以了。
所以,从怀孕开始,产检假、产假、哺乳假,妈妈们都合理休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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