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退休人员大约只有150万人左右,新疆的退休人员在因病或非因工去世之后,家属能够领取多少钱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呢?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发放的呢?
由于从2021年九月开始,遗属待遇新规定开始实施,所以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就是2021年9月1号之后去世,执行新标准,之前去世依旧按照旧标准发放。
丧葬费
先来看一下丧葬费,也叫做丧葬补助金的标准。
如果是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去世,根据新疆关于调整我区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丧葬费的标准是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是在2021年9月1号之后去世,那就是按照新的标准发放,也就是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
新疆的2020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入为34838÷12=2903元,丧葬费的新标准也就是2903×2=5806元。5806元,这个标准适用的时间范围是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底去世。
以后每年这个标准都会有所更新,因为依据的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会有变化。
抚恤金
抚恤金同样也是有新老两个标准,老标准是跟本人养老金挂钩。
如果是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去世,根据《关于调整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死亡后抚恤待遇标准问题的通知》,一次性抚恤金发放20个月的本人养老金。
而现在的新标准是跟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具体发放月数取决于本人的缴费年限和养老金领取年限。
缴费年限15年,发放9个月,缴费年限越高,发放月数递增,每多出一年,多发一个月,但是封顶24个月(30年以上),同时养老金领取每满一年少发一个月,但是不会是减少到一个月没有,最低也是要发放9个月的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所以,如果是在2021年9月1号至12月31号期间去世,抚恤金最低发放34838÷12×9=26128.5元。
当然,以后每年这一标准也会随着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而变化。
此外,家属除了可以申请这两笔钱之外,还有另外两笔钱,也就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还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这都属于私人财产,可以申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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