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舞阳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驾驶车辆行驶在路上

难免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

超车这一常见交通行为在所难免

但超车可不是转一下方向盘

踩一下油门那么简单

错误的超车姿势暗藏“杀机”

一不小心便酿祸端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事故回顾

2022年02月15日09时20分许,张某驾驶豫LXZ1**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240国道舞阳县孟寨镇下澧桥南段时,与由北向南行驶关某驾驶的豫L2B3**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张某、关某及家人受伤和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时长00:16

(行车记录仪画面)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后,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发现,张某驾驶的豫LXZ1**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过程中,因观察不足且当时没有超车条件情况下强行超车,致使事故发生。

经事故民警现场勘察后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河南交警提示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超车时一定要仔细观察,在确定前后方车辆无异常情况,鸣笛、打转向灯提醒前后方车辆自己要超车,切勿为了图快随意超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猛于虎,安全才是离回家最近的路,望大家谨慎驾驶,带十分小心上路,携一份平安回家!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那么

怎样才是正确、安全的变道方式?

正确的做法是

一灯、二镜、三方向

先打转向灯

变道前的首要动作就是“一灯”,但却被很多驾驶员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在因变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变道车辆没有打转向灯就突然变道是最主要的祸因。

变道之前,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是驾驶员必须养成的良好习惯,也是有素质的体现。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只要车辆的行驶轨迹发生变化,就要打转向灯示意。

观察周围车辆 确保安全车距

打转向灯之后就可以放心变道了吗?当然不是,我们还有第二步操作——“二镜”,即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除了观察后视镜之外,我们还要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接近。在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就可以准备变道了。

变道的前提是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缓打方向 迅速变道

接下来就是第三步操作——“三方向”,即转动方向盘改变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变道。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变道时犹犹豫豫是很多新手的通病,这样做只会影响自己和他人的行车节奏,反而更危险。

因此,在确保安全后,我们变道时就要果断迅速,变道过程中的车速不应降低,而是要保持匀速或稍稍加速。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变道时不能跨越多条车道

在一些多车道的道路上,有一种变道行为看上去很“霸气”:车子从最外侧车道开始变道,然后跨越中间车道,最后斜插进最内侧的快车道。这种一次跨越两三条车道的变道行为最容易惹祸。

案例警示丨强行超车一时快,结果却是酿祸端!全责!

所以,最安全的做法是:每次变道只变更一条车道。正所谓“欲速则不达”,饭要一口一口地吃,道也要一条一条地变。

原创文章,作者:ZPIPH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9267.html

(0)
ZPIPHN的头像ZPIPHN
上一篇 2024-12-17 21:38:21
下一篇 2024-12-17 21:38:23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