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9类62项(当学校要求打印身份证)

涉9类62项!市公安局推出户籍“三办”便民举措

疫情防控期间

户籍业务怎么办更方便?

近日

市公安局推出

户籍业务“三办”便民举措

一起看看都有啥变化?

涉9类62项!市公安局推出户籍“三办”便民举措

9类62项户籍业务

可下载APP“网上办”

涉9类62项!市公安局推出户籍“三办”便民举措

据了解,此次市公安局推出的户籍便民举措包括“网上办”、“容缺办”、“委托办”三项业务。

想办户籍业务,市民可注册“平安龙江”手机APP,通过省公安厅“互联网+户籍业务直办”平台申办9类62项户口事项。

大庆市公安局户籍直办中心将对这些业务及时受理并预审核,按照办理流程要求,办结后第一时间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送达申办人。

信息网上核验“容缺办”

不再需要提供原件

涉9类62项!市公安局推出户籍“三办”便民举措

在网上申办户口事项,往往需要提供一些证明的原件,这该怎么办?

对此,市公安局在预审核过程中实行网上信息核验方式,通过自主研发的“公安智能搜索系统”,核验与申办人提交原件图片相关联的工商注册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民政婚姻登记信息。

经查验信息属实的,打印原件电子图片和网上信息存档备查,不再需要申办人提供原件。

各分县公安局户籍大厅(派出所户籍室)日常办理户口业务时,对申请在大庆市就业创业落户、变更服务住所和职业、婚姻状况变更,申办人因故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也会通过该系统查验信息。信息属实的,可予以容缺办理,打印网上信息存档备查。

部分户口事项不方便办

可“委托”他人帮办

涉9类62项!市公安局推出户籍“三办”便民举措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居民在外地居住,由于各种原因不便通过省公安厅“互联网+户籍业务直办”平台,办理户口迁出省外、新生儿落户、死亡户口注销、加入外国籍户口注销事项、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等户口登记辅项变更的,可由委托人提交书面委托书(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书写委托办理事项、被委托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签名并按指印)。

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件、省外签发的准迁证、变更户口登记事项的相应证据材料,到委托人户口所在地户籍大厅(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说了这么多

你一定想知道哪些户籍业务

可以网上办吧

以下是省公安厅“互联网+户籍业务直办”平台

已开通的业务种类

一、省外迁入准迁证申请

1、父母户口非本省,要将户口迁入本省子女户中;

2、夫妻中一方户口不在本省,要将户口迁入本省一方户中;

3、户口非本省,要将户口迁入到本省非直系亲属户中;

4、非本省户口的干部、职工调动到本省单位工作而要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5、非本省户口的,录(聘)用为本省公务员而要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6、子女户口非本省,要将户口迁入本省父母户中;

7、非本省户口的随军家属户口要迁入本省;

8、将户口落到购买的商品房上。

二、迁往省外

1、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

2、大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

3、大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出。

三、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更正

1、服务处所变更、更正;

2、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异;

3、职业变更、更正;

4、宗教信仰变更、更正;

5、文化程度变更、更正;

6、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

7、兵役状况变更、更正;

8、血型变更、更正;

9、身高变更、更正。

四、证照(证明)补发(出具)

1、临时身份证明;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注销户口证明;

5、遗失居民户口簿补发。

五、省外迁入落户

1、夫妻中一方户口不在本省,要将户口迁入本省一方户中;

2、父母户口非本省,要将户口迁入本省子女户中;

3、户口非本省,要将户口迁入到本省非直系亲属户中;

4、户口非本省,已落实在本省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要迁入单位集体户;

5、户口非本省,未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要迁入本省;

6、户口非本省,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要迁入本省;

7、户口非本省的干部、职工调动到本省单位工作而要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8、户口非本省,录(聘)用为本省公务员而要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9、户口非本省,随军家属户口要迁入本省;

10、户口非本省,子女要将户口迁入本省父母户中;

11、 户口非本省,将户口落到购买的商品房上。

六、省内户口迁移

1、父母投子女;

2、子女投父母;

3、夫妻投靠;

4、干部、职工调动;

5、往届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6、未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7、已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8、录(聘)用公务员落户;

9、刑满释放人员落户;

10、投亲落户(孤寡老人、父母双亡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的人);

11、随军家属落户;

12、购买商品房落户;

13、家庭住址变更。

七、出生落户

1、出生婚生婴儿落户(有《出生医学证明》);

2、出生婚生婴儿落户(无《出生医学证明》);

3、出国(出境)人员出生子女回国落户(父母户口未注销);

4、收养子女落户。

八、恢复户口登记

1、因出国定居而被注销户口的人员回国恢复户口登记;

2、港、澳、台胞回国定居申请落户登记;

3、外籍人员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批准落户登记;

4、转业军人或退伍义务兵落户登记。

九、户口注销

1、失踪公民注销户口;

2、应征入伍或正在服现役公民注销户口;

3、赴国外、港澳台定居注销户口;

4、死亡注销户口(有医学死亡证明);

5、死亡注销户口(无医学死亡证明)。

涉9类62项!市公安局推出户籍“三办”便民举措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

原创文章,作者:INSFY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8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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