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这几个概念都很熟悉。起码都听过。但是说实话,很多人其实分不清,对于这几个概念,脑子里很可能是一锅粥。
今天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大家,彻底搞明白这几个概念。咱们以民营开发商开发住宅楼项目为例,进行说明:
1、发包人
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名称、叫法有很多,指的都是发包人,比如开发商、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说白了,掏钱盖楼的人,就是金主。
假如发包人打算盖一栋大楼,他的手里主要有3种活儿,需要包给其他单位来做。哪3种活儿呢?分别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发包人(民营单位)的权力很大,他想把活儿交给谁做,即使招标的话,邀请哪些单位来竞标,基本上他有绝对的话语权。
2、工程总承包人
是指从发包人手中,把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等3类活儿,一次性全部承包下来的单位。
大家注意,这种单位需要具备 “工程总承包” 资质吗?不需要。因为压根就不存在 “工程总承包” 这种资质。
只要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 “设计” 资质和 “施工总承包” 资质,就可以当工程总承包人。当然,一个单位具有 “设计” 资质,另一个单位具有 “施工总承包” 资质,两个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成为工程总承包人。
再次提醒大家,有工程总承包人,但没有 “工程总承包” 这种资质。要想当工程总承包人,就要同时具备相应的 “设计” 资质和 “施工总承包” 资质。
下面的截图,是中建某局的资质,这家企业同时具有 “设计” 甲级资质和 “施工总承包” 特级资质。
3、施工总承包人
是指从发包人手中,把建设工程施工类的活儿,承包下来的单位。不包括地质勘察、设计和设备采购的活儿。当然,发包人如果另外想把设备采购的活儿交给施工总承包人,也完全没问题。
作为住宅楼项目,施工类的活儿,具体包括哪些活儿呢?比如大楼主体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外配套给排水、外电、外网采暖、燃气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外装(含幕墙)工程施工等。
施工总承包人就是把上面这些施工类的活儿,全部从发包人手中承包下来。
4、分包人
分包人有两种:
一种是专业分包人。是指从工程总承包人或者施工总承包人手中,把除了 “大楼主体工程施工” 以外其他各类施工的活儿承包下来的单位。比如,有土方工程分包人、机电工程分包人、防水工程分包人、幕墙工程分包人、钢结构工程分包人等。
另一种是劳务分包人。是指为各项施工提供专门劳动力的单位。
大家注意:上面介绍的这4类人,都是合法的,都受法律保护。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从2016年开始,国家开始大力推行 “工程总承包” 模式,用来替换 “施工总承包” 模式。因为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有利于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由总承包人对工程的设计质量、施工安全、工期进度和成本造价负总责。
下面,给大家继续介绍转包、挂靠的概念。跟上面4个概念不一样,上面都是合法的,而转包、挂靠这两个概念都是非法的。
1、转包
简单点说,明明自己中标了,但却把工程交给别的单位来干,这就是转包。
转包是绝对违法的,转包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在工程领域,存在哪些转包的现象呢?下面这些情况都属于转包:
工程总承包人把主体工程施工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别的单位干。工程总承包人把设计工作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别的单位干。施工总承包人把主体工程施工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别的单位干。专业分包人把合法分包的某专业工程施工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别的单位干。劳务分包人把合法承包的劳务业务中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别的单位干。
有时候,转包人还非常嚣张,甚至出现两层、甚至多层转包。
2、挂靠
挂靠的意思是,没有资质或者资质不全的单位,冒用别的单位的资质,参与招标。中标后,继续冒用别的单位的名义进行施工。资质被冒用的单位从中收取 “管理费”。
挂靠合同肯定是非法的无效合同。
3、转包和挂靠的区别
转包和挂靠的区别有很多,比如:
实际施工人的参与深度不同。在转包中,实际施工人一般是转包人中标后,才转包的。但是在挂靠中,实际施工人往往在招标阶段就深度参与其中了。
实际施工人的业务能力不同。在挂靠中,实际施工人一般100%无资质或者资质不全。但是在转包中,实际施工人也许完全具备施工能力和资质。
好了,先聊到这里。
另外,前天发的一篇文章,受到建设工程领域朋友的关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阅读:《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转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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