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政策解读
从十九大定调“房住不炒,租购并举”到“十四五”规划,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面爆发。“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截至2月底,已有43个城市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目标,总计达到723.47万套(间),超规划目标11.3%。此次,住建部提出的2022年目标相较2021年40城筹集的93.6万套(间),指标上升156%,预计未来1-3年全国重点城市将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放量阶段,将有效缓解一二线城市新市民和新青年的住房压力。
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政策旨在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金融支持,未来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企业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保障房开发贷款,缓解建设资金压力,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的参与积极性。
银保监会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融资支持,未来资金筹措压力将有望得到缓解,同时,证监会将与相关方面探讨拓展REITs试点范围到住房租赁领域可行性,部分城市如重庆,也在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望为融资进一步打通通道。
1、重点政策
央行、银保监会: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2月8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住建部: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表示,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是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经过统计,希望全年能够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新筹集公租房10万套,棚户区改造120万套。同时,还将加快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2021年在人口流入较多的40个重点城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预计可以解决近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初步形成了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态势。
银保监会、住建部: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金融支持
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月25日对外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金融支持。
意见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意见要求各地尽快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标准,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支持。
2、市场规范
广州:保障性租赁住房以70平以下小户型为主,租金每年涨幅不超5%
2月18日,广州市住建局近日发布《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条件予以明确。征求意见稿提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由市场主体按照“企业可持续、市民可负担”的原则,结合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企业的运营成本综合评估确定。租金每年涨幅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期涨幅,且不超过5%。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西安: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
2月2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指出,在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给过程中,主要解决在本市工作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由政府指导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90%执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的同时,亦要着力完善保障体系。
佛山:商办楼或可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商业办公、酒店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等前提下,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运营机构长期运营、只租不售,其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缓解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3、租赁供应
4、金融税收
重庆: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试点
2月16日,重庆市政府官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金融支持上,建立健全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鼓励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政府产业基金、企业年金参与我市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战略配售和投资。
首创集团:拟发行5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
据上交所披露,首创集团拟发行5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据募集说明书显示,债券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为首创证券。债券名称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首日2022年2月18日。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集租房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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