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存量房即二手房买卖(卖方为自然人),可自愿选择综合服务窗口一窗办理,也可继续按现有分段模式办理:
一是通过税务部门网上预审,即买卖双方得在区地税局网站上提交相关资料进行预审;
二是买卖双方自行成交,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政策,且不申请核定征收。
办理方法:
01 取号
所需材料:缴税预约单、买卖双方身份证
提示:办理人数较多,可提前一个小时到五号窗口排队(朝阳区)
02 办理
朝阳区:二楼A区5-15号窗口等待叫号办理
提示:缴税和过户受理是分开的,所以有些复印件需要多份
03 核对
工作人员核对好缴税材料,买卖双方签字,缴税款,再核对过户材料
04 取房本
买方等待一小时左右同一窗口叫名字取房本
参与人员:
买方 卖方
所需材料:
◆ 买方:
缴税预审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明,户口本(复印本人、配偶及户主页两份)
缴税预约单
缴税预审通过通知单
购房承诺书
网签合同一份
家庭购房申请表(A类)
◆ 卖方:
缴税预审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本里边的北京市房屋登记表(三份)
央产房上市通知单
地点:
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时间:
当天办理完成后即可领到房本(朝阳区)
注意事项:
若是已购公房,买方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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