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修改,4类教师即将涨工资。到底是哪4类教师这么好福气了,现在,就让小编带你来了解一下。
教师法征求意见稿第4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到边远和欠发达地区、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革命老区和乡村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教师
在教师法修订中明确,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贴的教师群体中,首当其冲的,是在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工作的教师。大家都知道,教师在不同的地点工作,条件不一样,待遇也不一样。在大城市工作的教师,不仅工作环境好,交通便利,职业成就感也更高。相比之下,在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工作,不管是交通条件还是教学环境都比较差,教学的成就感也比较差。实际上,一部分边远和欠发达地区都留不住人,虽然教师是铁饭碗,有的年轻教师工作不到一年就走了,就是因为欠发达地区条件太差。因此,教师法修订明确,要给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教师发放补贴,相信更有利于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留住教育人才。
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教师
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对于教师的需求是比较大的,然而,就和很多年轻人不愿去偏远和欠发达地区当教师一样,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有很多人不愿意去那里当教师。而且,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条件有可能甚至比欠发达地区更差。因此,如果能够去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工作的教师,也可以给予相应的补贴。
革命老区教师
我国的革命老区,基础教育事业和大城市相比也有很大的落差。尤其是在现实生活中,一部分革命老区同时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同样难以留住人才。因此,给予革命老区教师发放地区补贴,增加革命老区教师收入,对于革命老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有直接的助推作用的。
乡村教师
在我国的教师群体中,待遇相对较差的当属乡村教师。实际上,刚刚我们说过的上述三类教师群体,包括欠发达地区教师、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教师、革命老区教师,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也是乡村教师。乡村教师的待遇差,乡村教师的工作环境艰苦,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给予乡村教师相对较高的待遇,给他们发放相应的地区补贴,才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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