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起,成都交警开始推行“违停消除申报”柔性化执法措施。如何申报,双流市民都知道了吗?6月23日,记者跟随双流交警来到街头——
在东升街道“板桥枫林”小区外的金河路上,区交警大队科规中队民警杨仲与两位同事正在路上例行巡查,只见一辆私家车随意斜停路边,他们便上前准备给该车拍照、张贴处罚通知单。
这时车主雷先生匆忙赶来。他告诉民警,自己在马路对面接种疫苗,一路人多车多,他只好临时插队占道停车。
得知事情原委,民警当即将执法措施变为口头教育,并现场宣传了“违停消除申报”的新政策与具体操作步骤。
谈及对此人性化举措的看法,雷先生告诉记者,“我觉得‘违停消除申报’很好体现了执法措施的人性化。因为有时候难免有急事需要应急临停一下,现在警官又指导我如何在‘蓉e行’操作,以后我将更好地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有序文明的驾驶人。”“违停消除申报”有 哪些注意事项,杨警官做了详细解释
如何进行“违停消除申报”
当事人在10分钟规定时限内,根据短信提醒或违停告知单的提示说明,进入“蓉e行”中“违停消除申报”模块,输入短信验证码,拍照上传违法纠正证明照片。
申报人或机动车所有人24小时后可以通过“违停申报查询”模块进行结果查询。
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申报结果等有异议的,可以拨打违停告知单上公布的属地交警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不适用“违停消除申报”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停消除申报”不予采纳,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在盲道、人行横道、施工地段停放的;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停车场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停放的; 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停放的;一日内有两次违法停车行为的;因违法停放严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其他情形。
“黑名单”管理
对有下列行为的,交警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在三个月内不能进行“违停消除申报”,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务必诚信申报:申报后未实际驶离纠正违法行为的;申报时提交虚假证明的;一个月内有三次违法停车行为的(含违停消除申报)。
交警提醒
为确保“违法停车”提醒短信能及时送达,请广大群众再次确认在交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能及时收到相关交管信息,并保持自己手机信号正常、电量充足;请广大群众在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守法有序文明停车,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交通治理新格局。
今后,双流交警将继续探索创新城市交通治理新路径,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力保障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新闻链接
针对临时停车违法行为,交警将通过发送违停提醒短信,便于驾驶员主动改正,违停消除后,将不予处罚。该措施已于6月18日正式推出,“蓉e行”微信公众号也将同步上线“违停消除申报”模块。
【来源:空港融媒 记者: 许继刚 焦裕理 编辑:郑雪婷 审核: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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