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中南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称F公司)是一家提供安全环保产品与相关服务的大型科技企业。1995年开始进行了一次重大的管理改革工作,起初几年效果不错但到2000年时却面临“子公司长不大,总部又成了空壳子”的严峻现实问题。在展开详细诊断前,先分析一下其改革的具体内容与过程。
改革的核心:业务部门逐渐改制为子公司
1995年开始,为实现公司更大规模的发展,也为了适应涵盖专业领域较多的业务特点,F公司决定采用集团化发展模式,把原业务部门改制为子公司。
最初是在产品和技术比较成熟、市场业绩较好的大气污染治理业务部和通风防尘业务部基础上,成立了三个子公司。其中,大气污染治理业务部按业务类型进行拆分,成立了工程公司和设备公司,并定位烟尘治理工程公司重点培育工程总承包业务,且两个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分别由F公司总经理和一位副总经理担任;在通风防尘业务部改制为子公司时,考虑对子公司高管层的激励问题,设立了小部分的个人股(如下表)。
1996年,F公司又在水污染治理业务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两个子公司,并分别由母公司的另外两位副总经理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后,为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把业务规模做上去,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加速了公司化改制进程,将剩余的多数业务部门都改制成了子公司。
改革后的组织结构
到1998年底时,F公司原有的九个业务部门仅剩下完整的系统安全业务部,及拆分后留下的机电安全业务部与个体防护业务部,其余都已改制成子公司(此外由于1995年后遭到民营企业尤其是来自江浙地区民营企业的激烈竞争,其经贸公司业务量大幅下降,1997年初F公司将经贸公司和工厂整体出售)。
为适应新的管理需要,F公司将原十二个职能部门撤并为七个,新组织结构如下图。
改革后的管理模式
在对子公司的管理上,公司高层认为:既然已经是“子公司”,就应该按标准的母子公司方式进行管理,赋予各子公司完整、独立的经营权、生产权和管理权。于是在成立子公司的同时,除对原职能部门进行撤并,还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职能调整,将总部原有的具体业务经营和生产管理职能都下放给子公司(如下表)。
调整后,总部仅对子公司的几个主要经营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并采用利润分成方式对子公司进行激励;对各子公司的监管,则是以F 公司高层领导兼任子公司高层领导的方式实现;各子公司独立负责并完成业务经营、生产和管理。
改革后的最终效果
子公司的成立及相应激励机制安排,激发了各子公司的经营和生产积极性,每个子公司在刚成立的一两年里,业务增长速度都达30%以上;为此,F公司每成立一个子公司,其整体业务规模就有一次明显提升,到1999年时业务规模已近12亿。
但横向比较之下,F公司的改革效果却算不上突出:
– 由于我国安全环保领域投资增加,市场增长迅速,行业内许多企业都借此取得很快发展,而F公司这几年的增长速度尚未达到市场平均增长速度。如在烟尘治理工程业务上,其烟尘治理工程公司1999年的业务规模仅2.4亿,而与其同一地区也从事该类业务的、1996年才成立的新公司业务规模已达25亿。
– 作为具有长期和丰富业务经验的F公司,近几年却经常出现工程和产品质量问题,结果导致其行业第一品牌的地位岌岌可危。如在机电安全方面,两年里其品牌在行业内已迅速跌至第五位和第六位。
然而更为严重的是:到了2000年,其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普遍出现了停滞现象,部分成立较早子公司的业务规模甚至开始下滑;而总部由于过程中对子公司缺乏监管,未能有效实现基于股权的控制和收益获取,导致进一步战略调整和战略发展的能力显著下降。尽管在此后的几年里,F公司进行过多方尝试但仍无有效改进(相关研究详见《中南安全环保公司项目预研案例研究》一文)。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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