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作为法考中的三大实体法之一,调整的是公权力主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
历年法考中,行政法真题的难度都不低,很多考生也都在因为不能很好地把握住行政法中的复习重点而忧愁。
接下来,小法将从黄文涛老师的《2021行政法宝典图书》以及[小嘟AI课]这款APP中的「考点嘟练」中,为大家总结归纳一下行政法里的重点与考点。
行政处罚
1. 行政处罚的种类
(1) 警告
(2) 罚款
(3) 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
(4) 责令停产停业
(5) 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6) 行政拘留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 行政处罚的设定
3. 行政处罚的决定与执行
行政许可
1.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听证程序三个方面常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中的类似内容进行对比出题。
2. 注意区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中的撤销、撤回、吊销、注销四种方式的适用条件。
行政强制
1. 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区别;
2. 行政强制的设定;
3. 行政强制实施程序;
4. 强制执行程序。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行政诉讼
1.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 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3. 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
4. 行政诉讼的证据;举证责任分配与举证期限;
5. 行政诉讼程序;
6.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撤诉、缺席判决、调解、财产保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并审理民事争议);
7. 行政案件裁判;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
8. 行政协议;行政公益诉讼。
国家赔偿
1. 我国的国家赔偿只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
2.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中重点把握“行为要件”。
3. 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单独提起和一并提起)是考察要点。
4.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不需要经过先行处理程序。
5. 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中重点把握错误刑事拘留、错误刑事逮捕、错误刑事判决的赔偿范围判断。民事、行政司法赔偿的范围不包括错判所导致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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