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夫妻离婚,抚养权往往是争夺焦点,有时还上演抢孩子、藏孩子的闹剧。

不过,现在多个“折中”方案——只要父母达成“轮流抚养协议”,就能每隔一段时间交换孩子的抚养权,让父母的爱不缺席。

这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是不曾有的。

那么,轮流抚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听听律师是怎么说的。

《民法典》让抚养权“争夺战”有望“平局”:夫妻离婚后,小孩可以轮着养

再婚后,母子“断联”两年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平分’的。”4月13日,湖南湘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源伟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讲述起他曾接手的一起特殊案件。

2013年4月,29岁的柳佳与同住永州市道县的张凯结婚,同年9月生下儿子彬彬,后因性格不合,两人于 2017年10月协议离婚。经协商,4岁的彬彬由张凯抚养,柳佳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彬彬年满18周岁。

“其实,她(指柳佳)是非常想要孩子抚养权的,但一方面孩子出生后一直是她前夫的父母照顾,对方家境也更好,她的诉讼胜算不高;另一方面,是她父母觉得女人带着孩子,再嫁会比较困难。所以,她才放弃了争夺抚养权。”张源伟解释。

为了弥补心中亏欠,柳佳不管工作多忙,都坚持每周周末带儿子外出游玩,可自从她于2018年8月再婚后,情况发生了改变。

原来,现任丈夫得知柳佳已有小孩后,担心两人再生育的话,妻子不能“一碗水端平”,所以要求柳佳和彬彬少接触。迫于压力,柳佳减少了与儿子的往来。

但让柳佳始料不及的是,再婚两年,她两次因宫外孕流产,后又被查出患有卵巢疾病,加之年龄偏大,难以再正常怀孕。柳佳也尝试过做试管婴儿,但钱花了、罪受了,依然没有结果。

一边是丈夫望子心切,一边是自己想生却无能为力,这让柳佳和丈夫的分歧越来越大。于是,柳佳拿儿子打起了感情牌。“我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只要你对他好,他肯定会认可你的。”最终,丈夫同意让她和儿子见面。

《民法典》让抚养权“争夺战”有望“平局”:夫妻离婚后,小孩可以轮着养

轮流抚养,化解夺子纷争

柳佳原本以为,恢复曾经与儿子亲子共游的“每周固定项目”,就是跟前夫“说一声”的事。不想,前夫并不配合。

在张凯看来,他认可前妻探望小孩的权利,但他反感柳佳“想见就见,不见就半年不约孩子”的态度。对此,柳佳解释称“母子见面多了,再婚丈夫会有想法”,但张凯仍未退让。

无奈,柳佳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她发现打赢官司的几率“近乎为零”。

对此,张源伟解释称,法院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是从有利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必须满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形。

“所以,尽管我国法律明确了探望权,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但阻碍探望权的行使并不能成为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即便柳佳向法院提供张凯设置探望障碍,致使她不能跟儿子见面的证据,法院在审理婚生子抚养权变更一案时,通常也不会采用。”

眼看“夺子”无望,柳佳只得频频前往前夫家中上演“一哭二闹”的闹剧。最终,张凯决定向湖南湘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源伟寻求法律帮助。

“以前,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父母一方,现在不一样了。”张源伟表示,根据今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8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年10月,在当地法院的调解下,张凯出于母爱缺失影响孩子成长的考虑,最终同意与柳佳轮流抚养小孩。双方约定:2021年,孩子彬彬由生母抚养,次年由生父抚养,之后依此类推。轮流抚养期间,抚养权利人自行承担小孩抚养费用。

(文中除张源伟外,其余系化名)

《民法典》让抚养权“争夺战”有望“平局”:夫妻离婚后,小孩可以轮着养

【律师说法】

轮流抚养,需满足3个条件

刘悦(湖南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所谓轮流抚养,是指法院准予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双方,父母相互不再给付抚育费,抚养期限、终期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一种新型抚养方式。需要提醒的是,轮流抚养并非父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就能实行,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如果父母一方具有吸毒、家暴、重病等明显不适宜抚养小孩的情形,就无法实现轮流抚养;其次,子女年龄必须在2周岁以上、8周岁以下。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而已满8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后,抚养双方的住址相距不应过远,以在同一市区内居住为宜,这样有利于子女入学、入托和生活的稳定,如果一方有住房困难或双方距离相距太远,则不适宜轮流抚养。

【专家解析】

轮流抚养是把“双刃剑”

文馨(长沙文馨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相比于单亲抚养,轮流抚养算得上是把“双刃剑”。

优点是有利于维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密关系,健全孩子的性格,又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子女造成的伤害。同时,还能减少因父母抚养子女引发的矛盾,且双方轮流抚养也能减轻单方照顾子女的负担。

不过,轮流抚养的缺点也很明显。毕竟,这种抚养方式是以父母之间的高度合作和协调意愿为前提的,但由于离婚后夫妻关系已经不复存在,合作比较困难,这需要父母双方均有自我牺牲意识为基础的。其次,如果居住地频繁变化,孩子可能形成心理负担,使其缺乏安全感。最后,如果离婚夫妻之间长期对立或再婚,这对孩子的成长不仅起不到帮助作用,反而容易给孩子带来困扰,更会混淆孩子的价值认定。

编辑:陈大嘴

原创文章,作者:KSWAAZ,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22295.html

(0)
KSWAAZ的头像KSWAAZ
上一篇 2024-12-17 22:06:17
下一篇 2024-12-17

相关推荐

  • 沉迷手机的孩子(讽刺玩手机的句子)

    沉迷手机对孩子的影响,是一辈子的,也许不用等到10年后,孩子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玩手机对孩子影响有哪些? 1、影响记忆力玩手机对大脑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玩手机长期一…

  • 民法典(民法案例分析)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

    2024-12-17
  • 民法典(民法典四个层次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

    2024-12-17
  • 婚姻中(民法典将影响婚姻生活)

    导语 男人,在家庭中是重要的,有顶梁柱之称。可是,现在很多家庭,特别是在男多女少的地方,男人的地位日趋下降:在挣钱上是家里的顶梁柱,在社会活动、话语上则失去了权利,下班没事干就成了…

    2024-12-17
  • 转需(民法典草案)

    来源:北大法宝 转自:法务之家 民法典草案及正式版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20年5月上会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总则第一编 总则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024-12-17
  • 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八章是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本条是关于…

    2024-12-17
  • 自我优待问题初探(中伦律师事务所)

    作者:吴鹏 马成豪 杨朔 #反垄断# 序言 近年来,自我优待在平台经济、数字经济领域中是一个新兴且热度较高的话题。欧盟以自我优待问题为着力点,对相关企业展开调查,美国也在《数字市场…

    2024-12-17
  • 民法典(物权法司法解释)

    物权通则一般规定 01 01. 购房时如何防范开发商“一房二卖”情形的发生? 相关法条 第二百零八条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

  • 民法典(民法典草案新增三大抗疫规定)

    作者:陈际红 薛泽涵 王梦迪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并对数据、虚拟财产…

    2024-12-17
  • 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是什么)

    什么是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是将以前分开的给各种法律统一管理。例如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 为什么要制定民法典 统一…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