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一干部因私设“小金库”问题被查处
近日,龙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副主任刘娟因私设“小金库”问题被查处。
经查,2009年1月至2019年3月,刘娟经手了交管大队七项收入即:场地租金、拓印室租金、拓印费、保险手续费、医院体检费、清障车租金、部分罚没收入。大部分收入以现金方式收取,部分存在她个人的工商银行、农商银行的账户上,不定期上缴县财政。
以上七项收入、支出情况除上缴财政有相关凭据外,其余收支均未记账、无相关会计凭证,七项收入共计543.6605万元,累计上缴财政499.90238万元,剩余43.75812万元未及时上缴,刘娟公款私存,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
2019年12月2日,经龙南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娟政务降级处分。
来源:清廉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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