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这2种情形(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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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协议,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当事人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行政协议具有行政性,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协议案件时,都会把行政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行政行为来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协议的签订,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所以还需要把行政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案件类型对待,按照合同案件的审理规则,进行审理。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就属于典型的行政协议。这涉及到了两个问题,一个是被征收人的个别家庭成员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是有效还是无效?二是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在没有作出征地批复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会足以导致《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吗?

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这2种情形,不足以导致《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基本案情及裁定结果】

2019年最高院的一纸行政裁定书中详解了《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曹某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事实情况是:2017年5月8日,曹某与XX办事处签订了一份《补偿安置协议》,对于曹某家庭户的征收补偿事项进行约定。2017年5月20日,曹某领取了140多万元的征收补偿款,并出具了收款条。XX办事处根据协议将曹某的房屋进行拆除工作。

曹某之后反悔,想要证明他所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是无效的,他经过一审、二审的裁判后,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称:

1、曹某并不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无权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所以行政协议无效。

2、曹某称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在没有作出征地批复的情况下,他所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是无效的协议。

针对曹某的两点再审申请,最高院均作出了回应。

1、关于曹某称其并非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无权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问题,最高院认为,曹某作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同住成年家属,代表其家庭户签订涉案《补偿安置协议》不属于导致行政协议无效的情形。

2、未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第一种意见认为,征收集体土地必须要经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未经依法批准实施的土地征收的行为,是严重破坏国家土地征收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第二种意见认为,即使未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作出征地批复,但其所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没有达到超出信赖利益保护和形式上明显违法的程度,所以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是有效协议。

最高院采取了第二种意见,认为曹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或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况,并且目前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在这种情况下,曹某主张的问题并不足以导致《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综上,可以依照此裁定得出结论:第一,宅基地征收行为未经批准,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不足以导致无效。第二,被征收的家庭个别成员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有效。

【在明律师小课堂】

在明律师根据最高院裁定文书整理出以下5点普法小知识。

1、因为行政协议是一类特殊类型的行政行为,对行政协议效力的判断首先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规定。同时行政协议作为体现双方合议的产物,又可在不违反行政诉讼法的情况下适用民事法律规范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

2、审查行政协议的效力,要对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等基本原则进行利益衡量,从维护契约自由、维持行政行为的安定性、保护行政相对人信赖利益的角度出发,慎重认定行政协议的效力。

3、在没有证据证明《安置补偿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且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宅基地征收行为未经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并不足以导致涉案《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4、户主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具有效力: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在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安置补偿都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户主在《安置补偿协议》上面签字,应该视作是代表整个家庭作出的决定,对这种行政协议的效力应予认可。

5、非户主家庭成员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具有效力:根据“一户一宅”情况可以看出,非户主家庭成员一般是宅基地的共同使用权人,也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但并不是像户主的代表权具有公信力,所以无权单独就宅基地及房屋补偿事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但是在上述案件中,曹某并不是户主,他作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同住成年家属,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其家庭已经领取补偿款并交付房屋,说明被征收家庭的其他成员对此应当知情且未予反对,应视为其家庭成员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追认。

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这2种情形,不足以导致《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原创文章,作者:ZGRUUL,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18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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