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1999年9月份,某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招用黄某担任驾驶员工作,工资按月发放,工作期间公交公司未为黄某缴纳社会保险,长达21年,公交公司未为黄某缴纳社保,黄某在达到退休年龄无法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同时2020年5月,黄某与公交公司因缴纳社会保险产生争议,公交公司便让黄某上交其驾驶车辆的钥匙以及相关证件,对黄某采取待岗措施同时停发工资,2020年5月11日,黄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法律规定,公交公司应当支付21个月经济补偿金。黄某月平均工资暂按5000元计算。公交公司则主张公司未依法为黄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之责不在于公司,系黄某自己不愿缴纳社会保险,并且黄某分别在2008年08月01日和2011年07月31日签署《声明》,放弃缴纳社保,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与公司无关,同时自行参加城居保。
申请人请求
请求依法裁决公交公司支付黄某经济补偿金105000元。
处理结果
劳动仲裁委裁决公交公司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支付黄某的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97500元。
案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的焦点在于公交公司否应当支付黄某的经济补偿?如果支持,依据是什么,又该如何计算?
首先,可以肯定,黄某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委是一定不会支持的。公交公司自黄某入职之初即1999年9月便没有为黄某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黄某却分别于2008年8月1日与2011年7月31日签署了《声明》,该声明载明黄某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该声明虽然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但黄某据此主张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公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黄某在作出声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后便参加了城乡居民保险,在没有退出城乡居民保险之前,公交公司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故黄某对未缴纳社会保险亦有一定的责任,现在黄某再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委当然是不予采纳。
那是否黄某的请求就得不到支持?非也!看到处理结果,我们知道,仲裁委已经支持了黄某的经济补偿的请求。
2020年5月,黄某与公交公司因缴纳社会保险产生争议,公交公司便让黄某上交其驾驶车辆的钥匙以及相关证件,对黄某采取待岗措施同时停发工资,属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因公交公司存在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事实,黄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仍应依法支付黄某经济补偿。到这里,细心的小伙伴,可能就会发现此处涉及到经济补偿的分断处理,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关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相关规定。因为,黄某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跨越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和生效之后,即2008年1月1日前后,而2008年之前劳动合同法未生效之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没有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我们继续来看,仲裁委是这样裁决:2008年前公交公司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的规定向黄某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起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黄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因黄某于2020年5月11日主张解除关系,故公交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自2001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公交公司在庭审时对黄某的工资收入情况的陈述不持有异议,故黄某主张其月平均工资按5000元计算,本委予以采纳。黄某在2001年4月30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6年8个月零1天,在200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12年4个月零10天,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按照黄某工作年限即19.5个月的标准向黄某支付经济补偿97500元。
典型意义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规避法律责任,会让劳动者签字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声明,这对劳动者来说是不利的。劳动者事后反悔,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主张经济补偿,虽然放弃缴纳社保声明无效,裁判机构也会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予支持。但是,本案中,公交公司在双方发生争议,没有友好协商,直接采取不友好的停岗停薪的措施,因此劳动仲裁委最终以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参照司法解释和依照《劳动合同法》支持劳动者关于经济补偿的请求,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日后诚信协商、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亦有良好引导作用,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此也提醒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险一定要交,这样才能“老有所养”,同时在签署相关协议时,亦应熟悉相关条款含义,审慎签订协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原创文章,作者:VVERR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18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