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买的是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使用面积只有60平方。别人家100平可以做到三房,而我家两房都很挤。
关于公摊面积的争议,今年特别激烈,就连央媒都少见的表了态。
也许是在暗示什么!
1
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被提出,已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
商品房预售制(香港叫楼花)、公摊面积、土地批租制,堪称香港房地产的三大发明。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香港的楼,都是按栋卖的,普通居民谁买得起一栋?
于是有人提出,整栋楼买不起,那按层卖呢?在当时,这是史无前例的想法。几个人共有一层产权,大大降低了购房门槛!
可还是有人买不起,于是又有人提出,改成按户卖呢?
问题来了,公共区域按户卖和按层卖,是不一样的,每一个户型,占用的面积都不一样,平均下来就会出现纠纷。
于是,香港开发商想出了另一个好主意,房子大就多摊点,房子小就少摊点,“公摊面积”的雏形诞生了。
内地早年搞房地产没经验,就把香港这一套,直接搬过来了。
可能有人不知道,早在2013年,香港就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
为什么?
因为香港政府发现,得房率不断下跌。
上世纪70年代,香港普遍90%以上的得房率;到了2006年,长实元朗四季豪园得房率只有40%,经媒体曝光,全港哗然。
万恶的资本啊。
2008年,香港开始推动房地产行业,引入“实用面积”。2013年,取消公摊面积,实用面积定价全面落地,并要求卖家提供,“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的双份资料。
另,还有一点,大家有所不知,早在2002年,重庆已率先取消公摊面积。
相信很多人会奇怪,为什么是重庆?
2
大家都买过螃蟹,必须捆绳子,还不细,绳子和螃蟹卖一个价。如果没了绳子,螃蟹的价格涨上去了,虽然总价一样,但螃蟹值多少钱,一目了然。
从重庆来看,取不取消公摊,对开发商而言赚得一样多,它的意义在于,打造一个透明、公开的房地产市场,让购房者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花巨资购买的房子到底有多大,更有利于比价。
更关键的是,很可能为后续房地产税全面落地铺路!
很多人到现在都不清楚,公摊面积究竟是哪里的?
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和共用墙体等。
计算公式为: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只是目前市场上公认的住宅公摊标准大概是:7层以下:7%-12%,7-11层:10%-16%,12-33层:14%-24%,别墅类:1%-8%,而一些超高层住宅的公摊率会达到30%。
大部分楼盘在销售的时候,通常是口头告知得房率,有相当一部分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的认知是模糊的。
假如公摊系数是30%的话,相当于你花钱买了100平米的房子,实际到手只有70平米。
写这篇文章前,石榴叔特别咨询过专业人士,了解到开发商暗箱操作,少给面积的可能性极低,难度极大。
得房率都是由测绘公司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房产测量规范》进行测绘,得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数字。
反而开发商研究的是,如何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多造房子,而多产生赠送面积。这可是优质开发商的基本功。
于是早些年,阁楼面积可以送,阳台面积可以送,落地飘窗面积可以送。
这几年,还有购房者占了大便宜,开发商为了制造卖点,不惜钻法规的空子,绞尽脑汁偷了设备平台的公摊面积,悄悄改成了房间。
3
更改计价方式,其实是要更改价格认知。
《半月谈内部版》今年第2期发表的一篇名为《公摊面积成糊涂账?别再让买房像开盲盒》的文章,里面有几句话值得推敲。
正如我开头说的那样,同样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有的实际居住面积60平方,有的80平方。
未来征收房产税,如何做到一视同仁,需要有个解决方案。
取消公摊,采用实际面积,是绕不过去的。
结
公摊面积之所以争议这么大,本质并不是价格,而是知情权。
这次,也许要来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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