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昀撤回对其父亲的起诉(民事撤诉申请书)

张若昀撤回对其父亲的起诉——浅析民事诉讼中的撤诉

一、张若昀撤回对其父亲的起诉

张若昀撤回对其父亲的起诉——浅析民事诉讼中的撤诉

据天眼查,张若昀与父亲张健等一审民事裁定书今日公开,裁定书显示,原告张若昀与被告华策影业(天津)有限公司、浙江南北湖梦都影业有限公司、张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张若昀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本案裁判结果为,准许原告张若昀撤诉。据悉,2019年,华策影业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与梦都影业等签署的《合作协议》,要求梦都影业等返还 1.44 亿元酬金以及违约金,同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张若昀曾向杭州仲裁委提出管辖权异议,但2019年9月被驳回。其后,张若昀又两次向法院申请确认杭州仲裁委对自己无管辖权,原因为《合作协议》中其签名系伪造,但两次申请均被法院驳回。张若昀父亲张健称,《合作协议》中关于张若昀的演出费用等事宜,为张若昀通过微信授权他及梦都公司去洽谈、确定和签署的;张若昀确未在涉案合作协议上亲笔签名,而是加盖了张若昀的签名章,协议存在瑕疵。今年4月,张若昀正式起诉父亲张健及浙江南北湖梦都影业有限公司。

二、民事诉讼中的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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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诉

张若昀撤回对其父亲的起诉——浅析民事诉讼中的撤诉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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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撤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按撤诉处理的情况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

第一百九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

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第二百一十三条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第二百三十六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三、撤诉的后果

张若昀撤回对其父亲的起诉——浅析民事诉讼中的撤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撤诉具有以下法律后果:

(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当前,有些原告正是对撤诉的法律后果不明白而滥用申请撤诉权,以至于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由此可见,撤诉是原告的一种法律行为,并且会对原告及被告产生一定法律后果,所以我国关于撤诉的法律规定还是比较多的。相关法律对撤诉条件、撤诉后果及法院处理方式都做了明文规定。这也出于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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