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2017年已经过去,2018年悄然走进我们生活。事业单位2018年是否会有什么新的变化,工资方面有什么大的改变?
首先先来了解一下事业单位工资构成: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关于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改革在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中进行。应该变化不大。
四、其它工资
依据人社部此前透露的信息,此次调整并非简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涨工资,而是着重体现对于工资结构的优化,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规范津贴补贴的发放。而在这次改革中,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工资比重将是“一增一减”,即减少津贴补贴的额度转给基本工资,从而增加基本工资的占比。
2018年事业单位标准工资表(最新)
事业单位大力改革从几年前开始说起,但是实际上早在很多年前,事业单位体系就在进行着各种改革优化。时至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导读已经度过了40多个春秋,更好的消息在今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颁布。对于“事业单位改革”一事,虽然只有240个字,但却已经足够。
事业单位改革:以后将只分两类!
从这次《决定》中的内容可以看出,以后无所谓什么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也无所谓什么公益一类、生产经营类。以后,事业单位只分为两类:政府服务类、社会服务类。
1、政府服务类
《决定》原文:“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同机关统筹管理”证明未来事业单位将会保留若干个参公管理的、非独立法人的部门或中心。也就是说改革之后,以后这类事业单位统一可以划分为“政府服务类”事业单位。
2、社会服务类
《决定》原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
一“管”一“办”,证明了以后将重新配置“人财物”等生产要素,政府不再垂直化,以后对这类型事业单位重新规范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取消事业编却可转公务员?
《决定》原文:“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也就是说,以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会被取消,而原在职的事业单位职工可能会被重新调配到新部门,极少数员工将有机会参加考核之后转为公务员、行政编制!这对如今在“承担行政职能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好消息!尽管机会不大,但是却也是一个希望,大家好好把握哟。
大伙都知道,今年两会期间,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地方事业单位的招聘招考都叫停了。很明显,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大动作。
近日,《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开始实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进事业单位去市场化,2019年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前段时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工种做了重新设置,工种由原来的290个调整为178个。今后在机关事业单位里将不存在“爆破工”“电锯工”等工种。
关于事业编制,还有哪些变化?跟小编一起了解下!
中央定调事业单位改革
3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正式颁布,其中明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党政群所属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大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
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至少精简两成
根据实施意见,黑龙江省要科学配置资源,
大幅压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
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
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
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5%;
市(地)、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
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
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
省直编制30名及以下单位、市(地)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县(市)编制3名及以下单位要重点推进机构整合。
省直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原则上一律撤并,职能并入相同或相近单位。
通过整合撤并,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20名及以下编制规模的事业单位最多只能保留1个。
河南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岗位减少至178个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该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工种做了重新设置,工种由原来的290个调整为178个。
河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岗位存在部分人数较少的工种,这些工种已不适应现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和社会发展需求。
“比如爆破工、喷护工等技工的人数很少,对他们进行岗位等级培训、考核等工作所需的人力成本很高。”在对机关事业单位112个技工工种进行归并考核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由20类290个工种调整为20类178个工种。
多地出台机构编制新规 禁止擅自增加编制
近日,辽宁省出台《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
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增加编制或者超编制配备人员和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专项审计内容。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办法要求,全区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确定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并确定下达盟市事业编制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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