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四川省老龄化趋势已较为显著,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四川省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为8367.5万人,而这其中65岁及以上的达到了1416.76万人,占比达到了16.9%。老年人口增长,丧葬善后就是一个较为现实的问题。
那么,对于四川省的企业退休人员而言,如果因病或非因公去世后,其遗属能领取多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有所改变
从今年的9月1日起,因病或非因公去世的企退职工丧葬及抚恤金标准更新,待遇主要与过世上一年的当地省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对于丧葬补助金而言,遗属可以领取企退人员过世时上一年度该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的待遇。
而在抚恤金方面,则会综合考虑缴费年限和可支配收入标准,具体为:企退人员在职时缴费年限在15年的,发放月数标准为9个月;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则增加1个月,如果缴纳年限超过30年的,则最高按24个月的标准计算。
与此同时,该发放年限需要减去领取养老金年数的折算月数,具体为每领取1年养老金,则减少1年的发放年限。
举个例子:如果某四川企退人员,其在职时的缴费年限为30年,退休后领取了5年养老金后过世,则抚恤金的发放月数为:24-5=19个月,然后再乘以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标准。
新标准与老标准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知道,在2021年9月1日之后,四川是按照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核算及发放的。
在旧表标准下,一方面,企退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按照其过世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4倍发放。而另一方面,一次性抚恤金则按照其过世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8倍发放。
可以说,新旧标准的参考指标和计算方式均不同,大家还是要有所区别的。
那么,在新标准下,一名普通的企退人员去世后,其遗属具体能领到多少丧葬费和抚恤金呢?
我们还是用具体案例来说明:
假设一名四川企退人员在2021年9月7日因病过世,其缴费年限为20年,养老金领取年限为3年,则其家属可分别领到多少丧葬费和抚恤金呢?
根据四川统计局的数据,四川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253元,则月均为3187.75元。
丧葬费标准为:3187.75*2=6375.5元
抚恤金标准为:3187.75*(9+(20-15)*1-3)=35065.25元
则两者合计为6375.5+35065.25=41440.75元
综上我们可以看,新标准下,四川企退人员的丧葬抚恤金标准主要由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参保年限以及领取社保的年限决定,综合考虑了当地的物价及工资水平,较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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