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民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行列,其最主要的人员构成主要有两部分:
一是警校毕业生,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到各省的警察院校的各类公安高校的毕业生中,大部分最后都是就业为警察。二是就是部队专业人员。
这其中,警校要占据主要部分,因此警校毕业生也被称作的警察的摇篮,是国内就业率非常高的院校。
所以,如果考上了警校,也就基本会成为警察。因此警校生也被称为是预备警官。
但是20年前,一位本可以成为警察的警校生的人生却发生了“意外”……
银行卡多出100万的警校大学生
2000年9月,来自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的何鹏考入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现云南警官学院),成为了一名警校大学生,如果没有意外,他将会成为一名让人羡慕的警察,然而命运就给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让他不仅没有成为执法者,还沦为了阶下囚。
何鹏来自云南农村,他在警校的生活需要家里每个月通过农行卡给他寄存几百元的生活费。每次家里给他存完钱后,他就会将银行卡内留出10元的“卡钱”后,将其它的余额取出,这几乎就是当时那个时代很多大学生的生活状态。
2001年3月2日晚9时,已经上大一下学期的何鹏,又来学校附近的云南农行ATM提款机前去查看家里是否给他存钱,因为当时已经到了家里打钱的日子。
他将他的农行银行卡数量插进ATM提款机,输入密码查看余额的一番操作后,他竟然呆住了:原本只有10元钱的银行卡内,却多了很多个“0”,他心跳加速,额头冒汗,等他稳定心神数了数这些“0”,发现他的居然有100万!
一个每月生活费只有几百元的农村大学生,突然放在你面前100万,请问大家会怎么样?大家能顶得住吗?
何鹏是没有顶住。
他先是尝试着取了100元,结果ATM机真的吐出了100元,这说明银行卡里面的钱是真的,并不虚幻。在惊喜之中,何鹏又连续按键6次,取出现金4300元。
拿着取出的4300元后,何鹏的内心各种矛盾交织,钱确定不是自己的,因为家里的情况他清楚,但是确实在他的银行卡里,现在又被取出了4300元实打实的人民币。
按照2001年的工资标准,100万可能是他未来20年甚至30年的工资总和。
一夜无眠,何鹏在进行着剧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贪念战胜了理智。
第二天的上午,也就是2001年3月3日,何鹏再次持卡到其他几家银行的7台柜员机上连续取款200多次,共取现金42万多元,3月2日和3月3日两天里取款金额相加,共取出现金近43万元。
也就是在3月3日当天,何鹏携带着取出近43万巨款,直接回到距离昆明200多公里以外的老家陆良。
尽管内心激动和紧张,但是何鹏还是心存侥幸,他认为钱都是他从ATM提款机上取出来的,并没有到银行的柜台,因此不会有人找到他。
然而,仅仅在何鹏回家的两天以后,也就是3月5日,公安民警和农行工作人员就找上门来,不仅将何鹏从银行取出的钱带走了,一同带走的,还有涉嫌犯罪的何鹏。
三抓两放后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从发现银行卡多出100万,多取出其中的43万,回到老家,再到被公安机关带走,仅仅是3天时间,然后此后何鹏的遭遇更是经历了“三抓两放一判决”的一波三折。
一抓一放:涉嫌罪名信用卡诈骗2001年3月5日,何鹏被云南陆良县警方带走, 3月6日何家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案由是银行卡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2001年3月12日,被刑事拘留7日的何鹏被释放,原因是当地公安机关认为,该案虽然何鹏从银行卡取得近43万巨款,但是主要原因是银行系统故障,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何鹏和家人都很高兴,以为逃过一劫。但是好景不长,很快何鹏再次被公安机关带走。
二抓二放:涉嫌罪名盗窃。
2001年4月6日,何鹏被陆良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被公安机关投入陆良看守所。这次何家接到的逮捕通知书清楚地写明涉嫌的罪名是盗窃。而这一次何鹏在看守所一呆就是几个月,但是到 2001年11月13日,何鹏再次被公安机关释放,原因是他的刑事强制措施从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可以回家的。
这次回家,让何家一度认为何鹏的案子有了转机,但好景不长,几个月后,何鹏第三次被公安机关带走。三抓被判无期徒刑2002年3月11日,在何鹏取钱1年以后,何鹏再次被逮捕,第三次被公安机关带走送进看守所。同年4月9日,何鹏案在陆良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2年7月12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何鹏无期徒刑,何鹏不服,提出上诉。
2002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该毕业后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的何鹏,“意外”的沦为阶下囚。
转机:是同病相怜的一位叫许霆的小伙带来的
何鹏之所以以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重刑,是法院基于这样的理由:
首先何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得欠款构成盗窃罪。
其次何鹏从ATM机上盗取被认为是盗窃金融机构,近43万的巨款被认为是数额巨大,这两项都是被课以盗窃罪重刑的主要理由。也是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的。
但是该案的发生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银行的操作失误,如果没有银行的失误,何鹏的犯罪过程是无法完成的,因此何鹏在当时也存在巨大的争议,这也是何鹏经历了“三抓两放”的一波三折重要原因。该案发生的2001年和2002年,当时互联网时代刚刚起步,关注的人还不多,并没有形成广泛的讨论。
何鹏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对判决一直不服,并不断进行申诉,但是都没有结果,直到2008年全国闻名的“许霆案”的判决,让他迎来了转机。
2006年,山西80后小伙许霆南下广州打工当保安,结果意外的发现,他只有几百元的银行卡里,可以取出更多的钱,于是他贪念顿生,一口气取出了17万多元,然后逃之夭夭,但最终在2007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许霆被检察机关起诉后,先是于2007年11月以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许霆不服,上诉到广东省高院,被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和何鹏一样,许霆案之所以发生的重要环节也是银行的失误,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该案在互联网上被全国范围内的网民进行了深入的讨论。2008年3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追缴许霆非法所得173826元。
尽管许霆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从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5年,这已经是天壤之别。
许霆案的改判无疑给了何鹏及其家人信心,特别是在许霆案开庭时,何鹏的父母专程赶到现场进行旁听,并对媒体讲述了何鹏,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被媒体大范围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2009年11月24日,不断进行申诉的何鹏终于迎来了云南省高院的改判,改判后何鹏的新判决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改判后52天后的2010年1月16日,服刑届满的何鹏出狱,获得了自由,也开始了他新的人生。
但是他再不能成为警察了。
自己的银行卡意外的多出百万巨款,最终不仅前程尽毁,而且还遭了8年多的牢狱之灾,这是何鹏的人生。
如果你的银行卡里突然多出百万巨款,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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