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进行试点的理由说的很明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部署;
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
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银保监会决定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翻译一下就是:
国家需要(商业养老保险分担社保压力);
行业需要(快速发展);
人民需要(好的产品);
所以银保监决定给出一个指导方案,让保险公司朝着这个方向去开发,做出好的产品。
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它代表了监管心目中目前商业养老保险应有的完美形态。
未来商业养老保险应该往哪个方向发展?
应该做成什么样子?
应该解决什么问题?
都跟这个试点产品的要求有关。
那么,这个【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长什么样呢?
我们来一起看一下。
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长啥样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及《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我们可以得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长这样:
①属于年金险
监管这次所要试点的产品是“个人养老保险年金产品”。
年金险这种产品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
积累期用于储蓄与增值,可以理解为存钱,并且让钱吃利息。
领取期则用于领钱,提供一笔现金流,供我们支取。
监管选择年金作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形态,说明其本身认可了,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年金险,是最适合做养老金的产品形态。
②专门管养老
此外,为了确保产品真的能够养老,而不是被异化成短期储蓄。
监管对于产品的领取年龄和退保处罚机制做出了严格要求。
首先,领取年龄要在60周岁以上。
其次,退保惩罚也比较严厉:
0-5年退保,要亏损的本金;
6-10年退保,本金不亏损了,但收益最少会扣掉25%;
就算10年以上退保,也最多只能拿回本金和90%的收益。
而且,产品一旦开始领取了,就不能退保了,只有“年金领取权”,只能一年一年的领钱,但不能退保把钱取出来。
这一点也和目前市场上的纯养老金很像——
产品纯粹用于养老,流动性很差,大部分时间把钱取出来的话都会亏损。
但稍有不同的一点在于——
目前市场上的纯养老金,在牺牲产品的流动性的情况下会给出流动性补偿,把产品的真实收益提高一些,突破预定利率的限制,给出超过3.5%的收益。
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保证利率会受到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的限制。
如果产品是一般年金险,那么保底利率一定会低于3.5%;
如果产品是万能型年金险,那么保底收益一定会低于3%。
这就会导致在利率下行的时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收益不如我们现有的优秀年金险的收益高。
目前尚不知道保险公司能否通过其他手段(如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的时候做出额外补充,增加领取金额,最终实现超额收益),绕过此限制。
如果不行的话,明明牺牲了流动性,却没有在收益上做出补偿,【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对用户的吸引力将大为降低。
③采用账户制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采用的是账户制。
用户的资金进入保险账户的时候,会收取一笔手续费。
剩余部分会进入保险账户里,进行增值。
账户制的好处在于,资金的流转与增值的过程很透明。
消费者交了一笔钱,按照账户规定扣除初始费用后,剩下的钱就开始增值了。
钱最少按照保底利率增值。
保底之上有浮动收益。
收益每年需要公示一次。
钱是怎么走的,又是在哪一步被保险公司收取的,收了多少。
最少能有多少收益,实际又有多少收益,都很清楚,不容易被忽悠。
而目前的年金险往往采用的是“年金+万能”的产品组合在销售。
年金险是确定的收益。
万能险是不确定的收益。
保险公司用万能险的历史高收益把用户吸引过来,但用户的钱大多放在了年金险里,等到若干年后年金险释放出了现金流,进入万能账户享受收益了,万能账户的利率也下来了。
资金流转复杂,不透明,很容易产生销售误导。
可以说,账户制很好地解决了销售误导的问题。
但世间万物等价交换,解决了一个问题,就会有一个新问题出现。
账户制的初衷是好的,但问题也依然存在——
首先,由于退保惩罚的存在,消费者的账户价值和自己能够实际拿到手的真实收益其实是不一致的,这会给消费者造成困惑。
其次,由于账户采用“保底+浮动”的收益方式,消费者没办法准确判断出,自己所购买的产品在未来的某个时间节点到底值多少钱。
最后,由于账户的价值转变为每年可领取的年金,这又牵涉到终值与现值的关系,让消费者产生数字上的错觉。
消费者依然会有一种一脸迷茫的感觉——
假如有一天我要用钱,我能从保险里面取出多少钱?
等到我退休了,我每年又能领多少钱?
④企业可交费
在确定收益上,【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做得并不如现有的好产品。
在浮动收益上,【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也仅仅是做得更清晰一点。
在流动性上,【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基本被压缩到了极致,劣于绝大部分。
那看起来,很一般?
不,接下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就开始放大招了——
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需求。
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人员投保提供交费支持。
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通俗的来说就是咱们现在的外卖员、短期工、自由设计师、自由撰稿人等。
这群人往往没有单位可以挂靠,因此也没有社会养老保险。
而如果让这群人自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由于没有单位分摊这笔钱,会对这群人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性价比也会低很多。
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考虑到这个问题,开放了企事业单位的缴费支持,让这些新兴职业也可以享受保障。
可以说,这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里面最亮眼的一点——
当企业和个人分摊一笔保费,那么一款产品对个人的诱惑瞬间就上去了。
假设企业和个人五五分,就相当于个人购买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收益翻了一倍。
而且根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我们可以得知:
企业交的钱也完全进入个人账户,利益归个人分配。
也就是说,不存在公共账户一说,产品利益百分百归个人所有。
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划分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的社保还要优秀,更容易获得天性就爱自由的灵活性就业者的青睐。
不过,保监发布的文件只给了方向,却没有给具体如何实施:
相关企事业单位是什么单位?
这笔钱个人和企业之间应该按照怎么样的比例出?
又有什么机制能够保证企事业单位按照约定出这笔钱?
这些都是问题。
如果这些不解决,那么这种产品只是看起来很美而已,如同当年的税延养老产品,看似要搅动风云,最后却寸步难行。
二、如何看待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主要特点我们说过了。
下面来谈一下,应该如何看待【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仅凭目前现有的文件看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并不是一种很优秀产品。
它“爹”味儿十足——
认为养老保险需要对流动性做出限制,起到强制储蓄的作用,才有利于人民群众养老。
但砍掉了流动性,却没有补偿到收益上面,保底利率依然无法突破预定利率,只拿走了权益,却没有弥补收益。
它很难落地——
它指出了新型工作者没有社会养老保险可以依靠的问题,但并没有就如何解决指出一个哪怕模糊一点的方向,导致整个设想看起来很美,却根本不知道如何才能落地。
比起现有的优秀产品,它并没有做到更优秀,收益率、灵活性、确定性都差了一筹。
但另一方面,由于产品形态,资金流动透明度的问题,它确实比很多保险公司推出来的开门红产品更适合养老。
而这或许也是监管推出这种产品的目的——
给大众一个虽然有很多槽点,但是还说得过去的产品。
这种产品,虽然限制特多,不讨客户喜欢,但形态确实适合养老。
这种产品,虽然没有做到极限,不够优秀,但也能用,同时给保险公司留下了一定的利润空间,确保了保险公司有动力把政策执行下去。
更优秀的产品,不会被这款产品打压掉生命力,依然会被认真的消费者寻觅到并且喜欢。
懒得动脑子的消费者,则可以无脑买这种【专业商业养老保险】,保证不会南辕北辙,上当受骗。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不是商业养老保险的完美形态。
但它本身就不需要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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