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知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济南房产网从济南不动产中心了解到,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和申请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文件已更新,敬请惠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知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申请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证明–济南房产网·本土找房大平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 将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或注销),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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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住址(地址):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方式:

承诺事项:□小微企业承诺/□坐落变更/□身份证件类型变更

承诺内容:

申请人就申请办理 登记事项时需要提交证明,作出如下承诺:

(一)基本信息填写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自愿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四)承诺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证明内容或者具备法定条件;

(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虚假承诺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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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OJCFNM,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10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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